褚铮挑挑眉,“别说你不知道,沈紹是出了名的基佬。”
大晚上的带着亲手做的饭菜去家里投喂,那张妖孽的脸,那个喜兴的性格,那个标志的身材……沈紹不中招,他褚铮把脑袋塞马桶里冲三天!
14
市中心一栋大厦的二十九层全部都属于沈紹。他买下两户单元打通,营造一个宽敞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一个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里也不觉得孤单寂寞,反倒很享受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大半个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脸上不见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点点的笑意。
距离挂断洛毅森的电话已经过了三分钟。想起洛毅森磨着牙说,我没钱,买菜去你家里做!沈紹觉得自己很体贴,他说在哪里吃都可以,只要食物干净便可。洛毅森只给他回了四个字:你家地址。
沈紹放下电话后,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着一个他认为很有趣的问题,玩味十足。
须臾,门铃响起,沈紹拿起可视电话的话筒,看到楼门前站着的洛毅森一脸的急躁,沈紹说:“按密码可以进来。”
洛毅森站在门口对着高尖端科技门锁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电梯的时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楼,发现只有一户房门,平白的又磨掉半寸。还没进门,他已磨牙霍霍。
这该死的!资产阶级!
沈紹开了门,打量气喘吁吁的洛毅森,不禁纳闷,“你没坐电梯?”怎么喘成这样?
洛毅森哼哼的冷笑着,说:“这时候不好叫车,我借脚踏车骑过来的!”
“进来。”沈紹不由分说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进去,看到他的手里拎着两个大袋子。
洛毅森踏入沈紹的私人空间,恍惚中好像进了异世界。不由得感概,尼玛这绝对不是人间!
公寓装潢的并不奢华却非常霸气!
没错,就是霸气。洛毅森从没想过,谁会在自家里弄一条小河!还特么的缓缓流淌着。
光是正厅足有两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间是一条小河,七曲辗转,绕过整个客厅。河底泛出柔和的灯光,将里面沉淀着的彩色石子一并泛出光来,美轮美奂。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两个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红色的厚实窗帘与同色的纱帘,一根精致的带子系着,分列两边,简单且高雅。
洛毅森认认真真打量完客厅,转回头认认真真看着沈紹:“打劫你的几率大不大?”
沈紹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里面走,随口说道:“看上什么了随便拿。”
这就是纯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别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紹笨手笨脚,洛毅森叫着跑了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来,问道,“厨房呢。”
沈紹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厨房里的炊具、餐具干净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使用过!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动手做饭。他的动作麻利,很快弄出两菜一汤,一锅米饭。
把汤倒出来,再去盛饭。等他端到餐厅,看到沈紹已经搂着他的笋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贯注。
大哥,你不至于饿成这样吧?
“沈紹!你就不会等菜都上来再吃?”
沈紹头也不抬地说:“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紹的。这个人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道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紹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紹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爱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种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紹产生工作以外的感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
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道:“想喝点什么?”
“白水,渴了。”
“冰箱里有,自己拿。”
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
“沈紹,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
“闹鬼。”沈紹咽下一口饭,说,“第一次我知道,特别找嘉良和警卫谈过。”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达过“那没什么,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数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听着。
“嘉良租用的写字间在一楼,遇鬼位置在在三楼,时间是凌晨一点半。我只问了一个问题。”
“对嘉良?”
沈紹点点头,“他为什么在一点半上三楼?”
“嘉良怎么说?”
“一楼厕所坏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楼找厕所的?但是二楼也有,以嘉良那个懒得要死的性子来说,干嘛非要跑到三楼?
“还有吗?”洛毅森问道,“就这么一个问题,不可能谈了二十分钟。你还问了什么。”
“谈话耗时三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他。”
就是说,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钟?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观察出什么来了?‘
“他在说谎。”
闻言,洛毅森的眉头微蹙,脸色也不大好看。他说:“为什么这么说?”
沈紹忽然就不做声了,把汤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勺喝的特别认真。就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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