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停住脚步,却没有转身。
“煜有一事不解,还请荆兄解答。”荆轲没有回答,但是他也没有走,于是叶煜问道,“若是天下战乱四起,百姓民不聊生,唯秦能平着天下,秦律固然严苛,却能道不拾遗,夜不闭户,荆兄觉得这样的秦国如何?”
“贪官蠹役,鼠技虎名者皆在?”
“自是不在。”
“暴内陵外,暴征横敛依旧?”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若天下已平,自当安邦定国。”
荆轲笑了一声,暗含讽意,“太平盛世?”
叶煜却摇摇头,“非也,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乃天下大势。众国林立已逾数百年,战火纷飞,少有安宁,今秦地处西北,兵力强盛,人人皆兵,若再出一位霸主,开疆扩土,一统天下有何不可?只是无论兴亡,百姓皆苦,只有天下归一方能享百年安宁。”
荆轲走过很多地方,他见过很多战争,也见过很多因为战争流离失痛苦不已的百姓,“你想说什么。”他冷声道。
叶煜一笑,道,“煜与君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期望荆兄若是见到天下大势已定,能放下你手中的的刀剑,莫去做那螳螂,再惹百年烽火。”
他这就是将刚才荆轲的话又还了回去。
荆轲听后,大笑三声,终于转过身来,灼灼目光紧盯着他,“你就那么认为秦能做到?你不过是个连秦国都没去过的小子,何来的信心?”
“皆为‘若是’罢了。”叶煜回到。
“好一个‘若是’,既然如此,若是真能如你所言,我也愿入秦投效,助那车轮滚滚向前,助天下百姓早日安宁!”
要说荆轲真的相信了叶煜所说的,那不可能的,他不过是觉得叶煜有趣,有觉得他勾勒出来的前景不错,才说下这一番“若是”。
“煜在秦恭候荆兄!”叶煜起身一拜。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全名呢。”荆轲说道,“我是荆轲,卫国人。”
“在下叶煜,魏国人。”叶煜回到。
“既已互通姓名,还不把兜帽摘下来以真面目识人?”荆轲问道,作势要伸手去摘。
叶煜忙抓住了帽檐,苦笑道,“荆兄就饶了煜吧,煜的相貌着实不适合在此曝露,若是有缘再见,煜必定褪下遮蔽。”
荆轲又笑了起来,“又是一个‘若是’,好!我期待着!”
荆轲离去后,叶煜继续就餐,却发现饭菜已经冷了,叹了口气,就着冷掉的菜扒饭。
还没入秦呢就干了一件大事,日后找始皇陛下多拿一份奖金。
作者有话要说:
荆轲真的没被说服,他对此的态度就是——
小孩子:我说秦国以后一定很厉害!他能……
荆轲:好好好,你说的是。
小孩子:你以后不可以来阻拦他。
荆轲:好好好,他要是真厉害了我去帮他。
第三章秦国咸阳高热起
叶煜用亲身经历验证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想致富先修路!
花了一个多月才濮阳走到咸阳的叶煜看着眼前繁华的景象,激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然而并没有。
事实上濮阳到咸阳,在这个时代根本要不了一个月,甚至半个月都算慢了的。
叶煜之所以会花了这么多时间,一方面是道路难行,没有地图和方向。要知道他从大梁到濮阳路上有好长一段水路,而且只要一路往北就行了,而这一次基本上都是陆路,古代的路谁走谁知道。
另一方面是因为越是远离都城的地方越是混乱,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没人带路,哪知道什么地方是安全呢?
一路上,他遇到了荆轲所经历过的事情,遇到了被逼为盗贼的百姓,也遇到了货真价实的盗贼。
荆轲曾说他手中的刀剑有血腥气,这话不假,只是荆轲却不知道他的刀剑杀的一直都是野兽,根本没有伤过任何一个人。
但那都是曾经了。
他还记得他从濮阳往西南方进入秦国不久,遇到了一个小村庄。那个村庄远离都城,和他曾经大梁城外的村子截然不同,若非在村子里遇到了人,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个废墟了。
他当时走了不少路,便打算在那里停留一晚。但就在那天下午,他看到五个男子在大街上欺压一对母女。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呢?当然是救人,他也一样。他有刀有剑有武艺,根本不虚什么,于是他砍伤了一个人腿和另一个人的背,又把剩下三个人打跑了。
被他救了的那对母女邀请他去她们家歇息,路上还一口一个姑娘地唤他,纵然他怎么解释那妇人也不改口,于是最后他干脆默认了,想着反正也就借住一晚上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因为赶了一天路,睡得比较沉,什么声响都没听到。直到他半夜惊醒的时候,就看到白天被他打跑的三个男人,带了另外两个人,围在他的床边,其中一个人还爬上了床,眼看就要碰到他了。
见到他醒来,五个人连忙扑上前,想要按住他,显然他们知道他有武艺。
原本离他最近的那个人按住了他的脚,另外四个人也即将碰到他,他想要拿到睡前放在床头的刀剑,却发现早已经被扔到了房间的另一角。
听着那几个人的淫言秽语,他陷入了无边的恐惧之中,大脑一片空白。
等他回过神来,手里攥着自己放在包袱里的匕首,匕首上还滴着血。包袱本来是被他当做枕头的,匕首放里面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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