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离大学城也不是很远,有些大学生也会选择来这边做兼职,当初田小守就是因为领班的一些私心而被破格录用的,所以换成兼职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可田小守还是拒绝了,他以后会有多忙他不知道,但他绝对会让自己变得很忙很忙。
最后田小守拿着工资条和两大包面包边走了,田小守刚来b市时,时常为了等工资每天只吃一顿饭,或者一顿掰成两顿吃。领班知道后每天都会让田小守带两包面包边回去,这种善意对田小守而言恰到好处。
这一片因为地势较高没有积水,田小守在店里清理完裤腿和鞋上的泥巴,刚从后门出来却被两个墨镜小哥拦住,说单总希望他赶紧回本宅。
田小守让墨镜小哥先等他两分钟,赶紧跑进小巷,在拐角的一个角落停下。那里窝着个流浪汉,大夏天却一身肥大的黑衣黑裤,连脚边的帆布包都黑得没有一点杂色。那流浪汉好像知道田小守要来一样,直接向田小守伸出了手。
田小守笑笑,拿出餐巾纸重重拍在这不怎么干净的手上,将两包面包边和早上要张姨打包的三明治全部放在帆布包上,说道,“以后我不在这儿干了,你要是想我了呢,记得以后多看看广告牌啥的哈,对了,现在要不要我先给你签个名,马上就会变的老值钱了!”
那流浪汉冷哼一声,甚至都没有抬头看田小守一眼,将餐巾纸随手丢进帆布包就开始吃面包边。
田小守也不在意,他第一天在这咖啡馆上班,这人就在这个转角窝着,同样是饥饿的人,要是看他捂着胃从这边走,流浪汉就会扔给他不定样的东西,有时是苹果香蕉有时又是饼干牛奶。而等田小守工作稳定下来后,每天下班都会分给流浪汉一包面包边。
人与人的关系很奇妙,自从进了趟局子,田小守也算体会了把人生的酸甜苦辣,真的不再傻逼到容易轻信别人了,可无论是领班还是这流浪汉,都让田小守觉得他来这个城市是正确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遇到了单斯远,有了单家虽然不是百分之百能达到他想要的,但至少他能把想法变成行动了。
跟着墨镜小哥们回到单家,田小守都有些饿了,早饭吃得再饱也抗不过他中午没吃饭啊。
“哎,早知道就在咖啡店吃点什么了。”反正散伙饭什么的,还能和店里的大家好好聊聊,以后就没什么机会了吧。
这句话刚好传进了刚打开门的木林森耳里,面瘫的脸上都有了一丝波动,田小守立刻注意到了,好奇地还想仔细看看,可单斯远叫他了,田小守只得“依依不舍”看着木林森一步三回头得往屋内走去。
于是特助木林森在自己海马区默默记上一笔,有时间一定要带田小守去看看脑科。
“哼,哥,这就是爸爸要你娶的人,就他看林森哥的眼神,你确定你头上不会什么时候变绿?”
傲慢又慵懒,甚至带着撒娇的意味,单斯墨靠在单斯远怀里坐在床上从下到上打量了遍田小守,“管家,记得这人出去后给我换个地毯,鞋子上沾着的是什么东西。”
“不是这人,小墨,我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他叫田小守,是许清音的儿子,也是我的合法伴侣。”单斯远语气挺无奈的,但这才是单斯远真正的宠溺,和早上对田小守展现出来的完全不一样。
“许清音的儿子我干嘛要记住,不过哥你那么讨厌许清音,干嘛要答应爸爸的要求啊!”单斯墨听到许清音这个名字连说话声音都提高了几个度,话是对单斯远说的,可单斯墨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却是看着田小守,毫不掩饰他的轻蔑和厌恶。
“单总选择和我结婚的理由想必单总已经和二少您解释过了,至于单总讨厌我母亲这点,我相信以单总的胸怀不会被个人情感左右而影响他的计划。”田小守对着单斯墨的挑衅始终温和微笑着,倒不是他不在乎,只是觉得单斯墨跟只因为小鱼干被抢了而炸毛的猫一样,而且他这身份让他怎么“在乎”呢?
“呵,你倒是很明白嘛,怎么?觉得傍上了我哥这么个金主腰就能挺直了?你知道许清音那个恶心的女人对我妈妈,对我哥做过什么恶心的事吗?”
单斯墨带着好几箱礼物想回来给单斯远,但一进家门管家却告诉他,单斯远和田小守去领证去了。气得单斯墨直接开始砸东西,单斯远接到电话时单斯墨“刚好”因为花瓶的碎片割破了脚。而此时要不是单斯远半抱着单斯墨,单斯墨绝对会不顾脚伤站起来直接给田小守一拳。
这下换田小守不明白了,他妈妈还和单斯远认识吗?嗯,从年龄看好像也不无可能啊,但这也太狗血了吧?
而看到田小守这副“走神”的样子,单斯墨更加恼火,先是许清音又是田小守,这些人都tm当第三者当上瘾了吗?!
单斯远也是无奈,他真的是太宠着小墨了,从小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小墨要见田小守他就立刻叫田小守回来,但小墨情绪不能太激动,万一哮喘再犯了就麻烦了,也幸好田小守不是多嘴的人。单斯远也只能一边安慰着单斯墨,一边让管家把田小守带回房间,既然解释一遍不够,他就在和小墨解释第二遍。
对待单斯墨,单斯远有的是耐心和时间。
田小守自从回到房间就没有出去,连晚饭都是张姨送到房间来吃的。
本来张姨看着田小守除了吃得多外也是个挺踏实的人,特别是那张嘴还是很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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