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罗晓峰摇头道。
程越勇捏着的拳头,重重的捶在罗晓峰的桌子上,“打球还是挨揍?”
“打球。”这次回答的总算比较干脆。
“哼,这还差不多。”程越勇把罗晓峰吃剩的半个烧饼塞进嘴里,“什么破玩意,真难吃。”说着就要吐出来。
“那是我奶奶烙的。”罗晓峰眉头突然皱了起来,眼中射出一道寒光。
程越勇的心头莫名的就抖了一抖,一扬脖子,用力将干巴巴的饼子咽了下去,“也,也凑合。”
罗晓峰这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做事超级认真,虽然他是不会打球的,虽然他是被人硬拉着来打球的,但是在球场上的他,依然认真无比。卖力的奔跑,卖力的抢球,虽然他笨绰的样子,惹来别人的取笑和谩骂,但依旧咬着牙继续的跑,继续的追,这场球到后来,基本上就没有人再取笑他了,因为这种坚持和韧劲,让人忍不住心生敬佩。
程越勇将自己的毛巾递给汗流浃背的罗晓峰,“走吧,跟我们出去吃饭。”
“我带饭了。”罗晓峰把对方雪白的毛巾递还回去,拉起自己的衣襟,擦了擦脸。
看着对方拉起来的衣襟下,露出的白净却瘦得皮包骨头的胸膛,程越勇道:“你能带什么好饭,走吧,我请你吃顿好的。”
“那是校外。”罗晓峰说完,掉头向锅炉房的方向走去。
“程哥,这小子跟你也有一年了吧,还是这么个臭气的德行。”其他人嚷嚷了起来,刚建立起的好感,都烟消云散了。
“不识抬举,我们走。”
第三章
学校门口有一家酱骨头店,十四五岁的少年,正贪长,爱吃肉,所以他们这一群惯常是喜欢来这里的。进了店,程越勇在靠墙的座位上坐了下来,喝着店老板提前准备好的凉茶,有些闷闷不乐。
这一群里的一个叫四少的,脱了球鞋,把脚丫翘起来,搁在椅子上,嘴里嘟囔着:“昨天新买的鞋子,有点磨脚,哎哟,都磨起泡了,怪不得这么疼。”
程越勇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球鞋,突然站起来,“没胃口,不吃了。”说完,丢下一堆人,自己走了。
“喂,勇哥,你发什么神经。”程越勇不管那些人嚷嚷,迅速赶回学校,径直赶到锅炉房。
锅炉房的角落里,罗晓峰倚着墙坐在地上,脸色有些发白,咬了咬牙,拉住脚上的布鞋,用力一脱,眼泪几乎飙了出来。原来,因为没想到今天要打球,所以也没带球鞋的他,打球时穿的就是他平常穿的塑料底廉价布鞋,这种塑料底的布鞋,底子又滑又硬,球没打多久,脚底就磨起了许多水泡,后来水泡又都磨破了,一场球跑下来,血水、皮肉,和鞋底都粘在了一起,这一脱下来,就是撕皮裂肉。
深呼吸两口气,准备再脱另一只,手却被人拉住了,程越勇弯腰看着罗晓峰脱掉鞋子的那只血肉模糊的脚,吼道:“你是傻子吗?啊?脚疼不知道说话?”
罗晓峰此时脚疼的钻心,想着明天还要拖着这双烂脚走多少条街,爬多少层楼去送报纸,就更是心烦,程越勇这个始作俑者,居然还出现在这跟他大喊,火也大了起来,奔着程越勇的脸就是一拳。
学过格斗技术的程越勇,本能的用手一格,接着反手一记右勾拳回击。
罗晓峰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响,眼前金星乱冒,歪在锅炉房的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程越勇也愣了楞,他没打算打罗晓峰,刚才那一下纯属条件反射,这时候看罗晓峰躺在地上,脸色白的吓人,不禁有些心虚,其实他打人根本就是家常便饭,而且别人的格斗训练都是怎么使攻击力变得更强,但他天生大力,又爱打架,所以他的格斗训练是怎么样避开脆弱的耳膜、眼睛、鼻骨,不把人打坏了,因此位置上也绝对不会有问题。
“喂,别装了,喂,起来。”程越勇扒拉着罗晓峰。但罗晓峰的脸却更白了,冷汗顺着额角往下淌。
这回程越勇真的慌了,抱起人撒腿往医务室跑。
翻看着罗晓峰的眼皮,医务室老师道:“看样子是贫血,要注意加强营养啊。”
“你丫的还贫血。”程越勇这会儿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好像是很生气,看着罗晓峰的脸,真恨不得再给他一拳,“还有比你更没用的男人吗?”
罗晓峰躺在医务室的床上,脸上敷着凉帕子,这会儿缓上来点儿,咬牙道:“谁抢了我的早饭,还害我到现在没吃上午饭?”
“才两顿饭你就晕呐?”程越勇吼道。
“你欺负人还有理了。”罗晓峰一直积攒的火气,也冒了出来。
“不管是谁对谁错,脚上的伤要先处理一下。”医务室老师,取出把剪刀要剪罗晓峰那只还没脱下来的布鞋。
罗晓峰连忙拦住,“老师,别剪,这鞋子我还要呢。”
“这种鞋子能值几个钱?”程越勇嚷嚷道。
罗晓峰眼睛一瞪,“你给我闭嘴。”
程越勇立刻噤声了。罗晓峰这家伙平常不吭声,但一发起火来,还挺吓人的。
“不剪不行,你现在脚上的血水都已经干了,不剪开硬脱下来的话,会加重伤势,比你那只脚还要严重,可能几天都走不了路了。”
罗晓峰迟疑了一下,才终于点头。
鞋子剪开,伤口清洗上药,然后包扎好,拿了些消炎药,借了医务室的拖鞋,罗晓峰一瘸一拐的走回锅炉房,此时已经快到下午
喜欢一程路 一阵风 一叶随心请大家收藏:(m.77ks.cc),亲亲看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