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凑合着煮碗泡面打发晚饭。
电话一通夏志英就急不可耐地说:“祝霖,你知不知道河蟹怎么煮?”
“什,什么怎么煮?”我一呆,举着个炒菜铲子僵在那里。
“河蟹啊!我从农贸市场买来的!在打折哦!”小鬼头的声音里满满的都是骄傲,好像希望被老师夸奖的小孩子似的。
我却有些头疼,叹了口气:“你烧过菜吗?”
“没有哎。”
“……”头更疼了。
夏志英还自顾自地说:“我还买了排骨和土豆,胡萝卜和白萝卜……”
“笨蛋啊,胡萝卜和白萝卜不能一起吃的好不好?”我忍不住插嘴,“还有河蟹,你看过没有?还是活的吧?别吃了死螃蟹,有你受的。”
“……呃……反正腿还能动弹,应该没死透……”
我:“……==”
结果,半个小时后,我就发现自己正在夏志英那间还算舒服的公寓里,往土豆炖排骨中撒葱末。而那位二世祖则优哉游哉喝着酸奶,坐在客厅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连续剧。
我顶着一个十字路口,把炒好的京酱肉丝装盘,放在餐桌上:“夏志英,吃饭了。”
小鬼欢呼一声,拖鞋也没穿,啪哒啪哒就跑过来,一筷子的肉塞进嘴里,结果捧着腮帮到处乱跳:“好烫好烫!”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活该啊。又没人和你抢,急什么。”
吃晚饭之后,我帮小家伙整理了一下房间,这家伙外表看着光鲜干净,自己住的地方却乱七八糟的,画夹颜料随处乱放,鞋子在玄关甩的到处都是,地上还滴了几点国画墨汁。
我一边理一边叹气:“夏志英,你跟这房子有仇还怎么的……”
正在翻看时尚杂志的小鬼底气十足:“这是艺术家的作风!”
我努力克制把翻出来的臭袜子塞进他嘴里的冲动。
等我全部整理好,已经九点半了。夏志英看了看外面越下越大的雨,揉揉鼻子不经意地问我:“太迟了,今天留下来吧?”
“嗯?”
他靠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嚼着嘴里的泡泡糖:“……明天很早就要去学校,有球赛。我不会烧早饭……”
这家伙!敢情把老子当成专职打杂小弟了?
我愤怒地瞪他:“夏老板,你要不要给我结算工资?”
小鬼在沙发上翻了个身,表情竟然很认真:“你要多少?”
“……”
我真是败给他了。
年轻人就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情需要忙,夏志英总有七七八八奇怪的理由让我去他家帮忙,烧上一顿晚饭整理画室外加第二天一顿早饭,我觉得我都快成他亲爸了,干脆让这小子把户口本儿上的名字给改一下,叫祝志英得了。
“祝霖!你知道鱼怎么烧吗?”
我对着手机叹气:“那要看是什么鱼了啊。”
“不知道啊,就是鱼,很大的鱼。”
“……那你看一下超市小票。”
“小票丢掉了,要不你过来替我烧吧!”
就是这样,夏志英以年轻人特有的天真莽撞,自以为小心,却又冒冒失失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喜欢的杂志开始出现在我小小的廉租房里,而他家的衣柜里开始出现几件并不属于他的衣服。
我并不是察觉不到这种变化,但我并没有强烈的排斥与反感。
夏志英就像一个单纯的小孩子,乖顺听话,偶尔耍些可爱的小聪明,没有太多纨绔子弟的通病。说实话我很喜欢他的真性情。
有时候晚上看着他蜷在沙发上睡去,手里还握着电视机遥控板,睡的一脸满足的样子,我甚至会觉得,如果自己有个这样的弟弟,这样信任自己,这样听话,一定是很快乐的事情。
我坐在熟睡的孩子旁边,借着朦胧的月光,看着他稚气未脱,却已略显成年男人英俊的五官,静静地凝视了许久。
以前和程维在一起的时候,很难得有这样的安宁清净,现在身边突然空荡了下来,除了惶然和孤寂,倒也不见得有些许满足。
或许是因为我唯一爱过的男人,再也不可能陪在我身边了吧。
“谢谢你,夏志英。”我望着孩子安详的睡颜,月华淌过他细腻的脸庞,果冻般的嘴唇微微嘟着,梦里好像在和谁赌气,我摸了摸他柔软如丝的头发,嘴角噙起淡淡的笑意。
如果不是他在旁边给我不停地制造些无关痛痒的小麻烦,比如弄坏了热水器或者烧通了铁锅,我应该没有那么轻易地熬过这些日子。
分手就像戒毒一样。最开始的那段时光是最不堪忍受的。我时不时就会忆起程维,然后一个人发很久很久的呆。
所以我很感激夏志英,如果不是他陪着我,我很难暂忘过去种种,哪怕只是一时半刻。
我想,再过不久,我就应该能够把对程维的念想,彻彻底底地收拢,藏匿到内心深处,牢牢地锁起来了吧。
谁没了谁都得好好活下去,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抠鼻,夏志英,趁火打劫是不好的。这块肉你不能吃,一旦吃了,程先生日后一定会找机会废掉你的。哼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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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几个月过去,天气越来越冷了。梁舒榕出了院后又开始和神经病似的,把加班当娱乐活动,没日没夜地在九分处忙碌。我有时会顺道帮她送些饭菜过去,她的胃不好,却总拿泡面当作口粮,我都不知道她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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