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做鼎,朱玉为盖,锦绣帷幔,光是驾车的马便有四匹,通身雪白,极尽的精致奢华。
马车里依然很大,也很舒适,中间是过道,两边与正对面都是半膝高的横榻,上铺着厚厚的锦垫,以珠帘分隔,分为内外三间。
内间暖香缭绕,轻纱曼舞,地面上铺着雪白的织锦,远远瞧着,只觉得柔软舒适异常。
“雷云,快点上吃的。”
弦月盘腿坐在马车中间的位置,与兰裔轩隔开一张桌子,手中的银筷泛着银白的冷光,不停的敲着桌子催促外间的雷安,全然没有一点女子该有的矜持。
兰裔轩端起放在桌上的杯子,揭开茶盖,微微吹了口气,浅尝了一口:“姑娘多久没用膳了?”
只觉得这位公子随随意意的言行间,却说不尽的优雅贵气。
“我早上才吃了一碗小米粥,一屉小笼包,还有几块糕点。”
弦月停止挥筷子的动作,背靠马车懒懒道。
“姑娘所言极是,今早一番争斗,想必耗了不少气力。”
兰裔轩放下边说便放下手上的茶杯,侧身对忙碌的雷云道:“雷云,动作快些。”
“公子,好了。”
雷安刚将碟子放在桌上,还没掀开盖子,靠在墙上的弦月立马精神抖擞的坐直了身子,快雷安一步掀开盖子,嘴巴张开,一双清亮的眼眸陡然射出金光:“蜜汁鸡腿,我的最爱。”
“叫花鸡,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芙蓉玉片,我好久没吃了,都快忘记它的味道了。”
…。
弦月边说边将雷安端来的那些食物抱到自己的怀中,每夺一份就会抬头瞅兰裔轩一眼,对着他咧嘴一笑。
“姑娘慢些吃,没人和你抢。”
兰裔轩淡淡道,没有半点不悦。
“兰公子,我就说嘛,你真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了。”
弦月一张嘴巴塞的满满的,油乎乎的魔爪朝着兰裔轩热情的打着招呼,兰裔轩笑着扣住她的右手:“一切皆是缘分,姑娘客气了。”
“这姑娘姑娘叫着的,实在太见外了,兰公子要是不嫌弃,就叫我弦月好了。”
左手变爪,迅猛如闪电,朝着兰裔轩的衣襟捉去。
“恭敬不如从命,弦月。”
兰裔轩松开弦月的右手,快速从雷云的手上取过酒壶,拿起放在桌上的的玉杯斟满酒,弦月身子前倾,手已经碰到他的衣领,坐在地上的兰裔轩脚尖点地,身子向后滑了两步,手中的酒杯对着弦月伸过来的掌心:“姑娘请用。”
好快的动作,好敏捷的身手,弦月不由在心里惊叹。
杯中酒满,却未有一滴洒落,弦月笑着接过兰裔轩手上的酒杯:“美酒可以浪费,公子这番心意,我怎么能拒绝呢?”
言罢,仰头,一饮而尽,舔了舔嘴角,满足的叹了口气,笑出了声:“果真是上品,这样的美酒,换成是我,一定会偷偷藏起来,别人喝一口都不行。”
弦月拿起桌上的酒壶,宝贝一般的护在怀中,眨了眨眼睛,十分认真,模样十分可爱。
“江湖险恶,姑娘年纪轻轻,孤身一人闯荡江湖,就不怕家人忧心牵挂吗?”
兰裔轩眼光扫过一旁的雷云,雷云会意,迅速将桌上的残羹剩菜收拾干净。
弦月眉头轻蹙,思索了片刻:“我想成为一名女侠很久了。”
惩奸除恶,劫富济贫,专管天下不平之事,这是她现在的想法。
“若是整日呆在家中,这愿望如何能够实现?”
“没想到弦月你还有这等宏愿,在下佩服。”
兰裔轩双手抱拳,躬身对着弦月作揖,清朗如玉一般的声音带上了点点笑意:“既是江湖女侠,怎会无故向人收取保护费,还将别人的手废了,将他人多年来的辛苦努力毁于一旦?”
明明是斥责的话,可由兰裔轩说来,却无半分责备之意。
“你说那个许老头啊。”
弦月仰头喝了口酒,不以为然:“兰公子也是那种不分青红皂白便妄自下定论的人吗?”
弦月冷笑出声:“安城郊外凉亭,那老伯不过是因为不小心将茶水泼到他的衣裳上,他边让人赔偿他一身新衣裳的钱,那老伯付不出来,边让随身的壮汉将那老伯狠狠的揍了一顿,将那凉亭给掀了,还搬走了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同样都是做生意的,人家不过是小本买卖,何故恃强凌弱,他既爱惜钱财,一毛不拔,我就让他尝尝这滴血的滋味。”
“如此说来,是裔轩多管闲事了,不过既为江湖侠女,侠义心肠,你与那人并不认识,为何要将他的手废掉,这不是将他彻底毁掉了吗?”
弦月闻言,指着兰裔轩:“兰公子善心仁术,弦月佩服。”
微抿的唇,似笑非笑,似讥非讥。
“若不是那人因为五百银叶对我心生歹意,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是他想要废掉我的手在先,我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何错之有啊?难道在兰公子眼里,江湖侠士是该任人宰割的吗?”
弦月伸出双手,五指快速晃动,像是被投进了石子的湖水,快的让人眼花:“我的这双手留着还有大用处呢。”
弦月抽回手,起身拉住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的雷云:“雷云,这些都是你做的吗?还有没有了?”
雷云呆呆的看着弦月怀着自己的手,脸红着摇了摇头:“没有了。”
他和雷安二人只负责伺候公子,这些食物,足够公子用上一天了,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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