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才能举行,届时算起虚岁,自己正是三十岁整。其实无论是二十九还是整三十,都不是真正问题。余至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所以目光轻轻掠过,他直接盯上了主席位置。
余朝政一辈子活得嚣张,可也就只是嚣张而已。而余至瑶生不如死的熬过二十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向他作出证明,证明他的愚蠢、残暴、眼拙!
所以在得到了权力与金钱之后,他继续渴望起了名望与地位。
这么大的天津卫,这么大的天津商会——他一定要选上这个主席!
余至瑶做出检讨,自认资本虽然不薄,势力虽然不小,但是竞选商会主席,看的乃是威望德行。凭着自己这点资历,显然不能服众。
心事重重的坐在书房里,他那手指总夹着一根雪茄。隔三差五的吸上一口,他在浓郁的烟草气息中浮想联翩。因为好胜的心太强,所以压力就大了。
转眼间进了腊月,顾占海在余至瑶的授意下,带着大小徒弟们办起粥厂搭起草棚,从早到晚的施舍,夜间都留着人看火看锅。天寒地冻的,一碗热粥也能救条性命,穷苦人们聚集过来,就在那草棚里面苦熬年关。
除此之外,余至瑶又从工厂里调了一批棉布和西药,亲自送去了育婴堂救济院等处。他既是要做善事,就真心实意不肯掺假,布是好布,药也是好药。哪知不出三天,他便听说救济院里的官员们把西药偷着运出去卖掉了。
余至瑶只是想要博个慈善名声。反正东西是捐出去了,名声也传出去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自然就没有必要再管后续事情。不料到了大年初八这天,公馆门口忽然跑来六七名十几岁的半大孩子,自称是附近乡下逃上来的难民,想请余二爷赏口饭吃。
余至瑶听闻此言,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泥猴远远赶走;然而话未出口,他又按捺了性子,没有发作。
他把这群少年叫到客厅内,逐个盘问了一番。原来这群少年乃是同乡,因为家乡遭了大旱灾,所以结伴跑来天津卫谋生。在粥厂中混了一个多月,他们既无手艺也无门路,又不想沦为乞丐蟊贼,索性鼓起勇气,一路找来了余公馆——余二爷既然是位善人,想必不管成与不成,总不会把他们乱棒打出去就是。
凤儿捏着一块奶油蛋糕,好奇的在客厅门口探头缩脑。余至瑶一眼看见了她,便是说道:“凤儿,把小张叫过来!”
凤儿答应一声,转身一边跑一边锐声大叫“张叔叔”。张兆祥连忙赶进客厅,一直走到余至瑶身边弯下了腰:“二爷?”
余至瑶说道:“把这帮小子送去纱厂,等到年后开了工,就让他们从学徒干起。”
此言一出,少年们立刻欢喜起来,乱七八糟的向余至瑶鞠躬道谢。而张兆祥吆喝着把他们领了出去,直奔纱厂。
等到不速之客走干净了,余至瑶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单是喊来仆人,让他们马上擦地消毒——这帮难民小子着实是太肮脏了。
第50章竞选成功
五月的清晨,凤儿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穿衣裳,忽然房门开了,宋逸臣拿着一只白梨走了进来。
凤儿已经十二岁了,不再是个傻乎乎的小丫头。仰头看着父亲越走越近,她怪不好意思的抱起膝盖挡住胸口:“爸爸。”
宋逸臣“咔”的咬了一口白梨,然后一边咀嚼一边低声说道:“今天是你叔叔的大日子,一会儿出去的时候不许乱说话,听见没有?”
凤儿抬手揉了揉眼睛:“知道了。我不胡说八道,要说也说吉祥话。”
宋逸臣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把白梨送到女儿嘴边:“咬一口,挺甜的!”
凤儿张大嘴巴咬下一口,果然很甜。而宋逸臣不再多说,转身出门就走了。
凤儿发现自己的屁股变大了。
颇为烦恼的穿上校服衣裙,胸脯那里又隐隐的鼓了起来。凤儿一点也不想长大,唉声叹气的坐在床上穿长筒袜子——腿也变粗了,袜子箍在小腿上,紧绷绷的。
走出门去进了餐厅,她并没有看到余至瑶。选着喜欢的奶油蛋糕吃了两块,胃里依旧空虚,没吃似的。再加一块蛋糕以及一大杯牛奶,她终于饱足了。起身跑出餐厅去,她这回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穿着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头发梳的乌黑锃亮。凤儿没敢肆意的冲上前去大说大笑,只在近处站住了,规规矩矩的垂手说道:“叔叔,我上学去啦!”
余至瑶扭过头来,没回答,单是对着她微微一笑。
前方的窗户大门全洞开着,晨风挟着阳光扑面而来。凤儿仰头望着余至瑶,就见他剑眉斜飞,鼻梁挺拔,微笑的时候嘴角上翘,有一种温柔的堂堂威仪。
在清新的空气中做了个深呼吸,她忽然就满心欢喜了。稳稳当当的转身走出门去,她并未像往常那样撒腿乱跑,而是一步一步的走出了直线。
凤儿在学校里,胡思乱想的度过了一天。
她吃得好,穿得好,成绩也好,年纪又比同学大了两岁,越发仿佛无所不知。小女学生们最爱跟着她黏着她,她平时也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生活;不过今天不同,她早上其实没有听明白父亲的话——什么是“大日子”?
心中忽然恐慌起来,她想:“不是叔叔要娶媳妇了吧?”
思及至此,她立刻又对自己摇了头。应该不是的,娶媳妇是大事,哪能先前一点风声都不露?
然后她的心思忽然转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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