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盯着他的手,良久过后,忽然站起来说道:“小薄荷,下去!”
何殿英莫名其妙的溜下了写字台:“怎么?不让我坐?”
余至瑶没有回答。他当然不是舍不得一张半旧的写字台。绛红桌面像一泊不新鲜的血,他是不想看到苍白的何殿英坐在上面。
何殿英拍拍屁股,上下又看了余至瑶两眼:“收一收你这怪脾气吧!除了我,谁还能这么惯着你?少爷的性子奴才的命,我看你家老爷子对你打的还少!”
余至瑶猛然抬头,一张脸登时就沉下来了:“你说什么?”
何殿英迈步走向门口:“我说我找陈律师去,有问题吗?”
天明时分,余公馆传出了余朝政的死讯。
猝死,死因如果不是脑充血,就必定是心肌梗死。公馆内的仆人得了自由,很识相的各忙各的。
余朝政在十年前就给自己定下了一副金丝楠的棺材,棺材当时的价格不算高,他认为自己是捡了个大便宜;又因为先前闹过一次中风病危,所以寿衣也是现成的,翻出来就能穿。
给余朝政擦身的人是哑巴。余朝政毕竟是颈骨断了,不得好死,而余至瑶虽然不怕旁人闹事,可是能够避免的麻烦,还是尽量避免为好。哑巴胆子大,让他去他就去。一脸坦然的摆弄着余朝政的尸首,他是真的不怕。
接下来的几天,余公馆热闹成了一锅沸粥。余朝政的老伙计们乘坐汽车赶过来,一路哭天抢地。和余朝政混了一辈子,他们已经全部有头有脸,在外提起来,都是独当一面的人物。
余至瑶怕的就是这帮老家伙。和老家伙们相比,公馆后院那一批老姨太太倒还好处理。何殿英一直没再露面,只派出十几名亡命徒守在余公馆。亡命徒就是亡命徒,一身杀气。余至瑶不能把这样的人放在明面上,下棋似的,他把这十几个人东一个西一个的安排了,不许他们随便露面。
停灵到了第二天,公馆内开始有暗流涌动。有“叔叔”当面质问余至瑶:“二少爷,怎么不找个医生过来瞧瞧?人总得有个死因啊!”
余至瑶知道这些人从来不拿自己当一回事,余朝政都不把他当人看待,还怎能要求旁人对他高看?披麻戴孝的站在“叔叔”面前,他冷着一张脸:“死就死了,难道医生还能让他起死回生?”
“你这孩子,这叫什么话!我知道你心里没有你爹,混帐小子,你爹把你养到这么大,你可好,就知道记仇!我不和你讲,等大少爷回来了,让大少爷说话!”
余至瑶不说话,耳边听得外边一阵喧哗——是陈律师到了,带着遗嘱,然而不能立刻宣布,因为要等大少爷到场。
如此到了第三天,余至琳还是杳无踪影,可余朝政已经开始发臭,不能再等了。
余至瑶并没有哭。人人都知道他们父子是冤家,他简直懒得伪装悲痛。风风光光的把余朝政埋进土里,他感到了一阵痛苦的痛快!
正如何殿英所说的那样,他熬出头了。
在余朝政下葬的当天下午,余至琳风尘仆仆的到了家。
余至瑶不哭,他也没哭。留学七年了,他对家的感情已经淡薄。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旅途颠簸,他回到家后的第一句话是:“天津卫变了样子。”
第二句话是:“爸爸没了?”
第三句话是:“给我杯水,我渴死了。”
余至瑶换了一身黑色长袍,走出来迎接他。他一边从仆人手中接过茶杯,一边抬头望向余至瑶:“弟弟,你长得这么高。”
余至瑶也在打量兄长。余至琳不像余朝政,像余太太,是个结结实实的中等身材,戴眼镜穿西装,皮肤白皙,五官平淡。打扮好了,他就好看一些;打扮不好,他就难看一些。
咕咚咕咚的喝下半杯香茶,他继续说道:“我没有联系到三妹。听说是在三月份时,她和妹夫一起去了夏威夷。”
把茶杯交还给了仆人,他对着余至瑶又说了一句:“哇,弟弟,真高。”
余至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对待这位大哥——大哥没欺负过他,可也没救过他。大哥不算坏,只是性格是一种冷冷清清的热情,换言之,就是不讲感情。
“是上午下葬。”他开口说道:“天气热,实在是等不得了。”
余至琳脱下半旧的西装上衣,深以为然的点头:“你做得对,应该如此。爸爸是因为什么疾病走的?”
余至瑶迟疑着答道:“夜里猝死,大概是脑充血。”
余至琳双手合什抵到眉心,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呼出来:“愿爸爸走的安宁。”
余至瑶和他没什么可说的,不但无话可说,甚至手足无措。轻轻咳了两声,他说道:“大哥,你回来的正好。陈律师一直守在这里,等着宣布遗嘱。”
余至琳想要先去给父亲上两柱香,不过他认为上香这种事情,无非是个仪式,早一点晚一点都无所谓。从裤兜里掏出一条不干不净的手帕,他一边擦汗,一边答道:“好,那我们去见陈律师,不要让人家久等。”
第5章话不投机
陈律师不安的坐在余家客厅里,手里捏着一只信封。他和马律师都是余朝政生前倚重过的,马律师一直不出现,这惹得其余人等十分不满,认为姓马的太不讲究了。
余至瑶和余至琳并肩坐在大沙发上,余至琳离家七年,这时自然要先向在场的众位叔叔问好。叔叔们以为老大出洋七年,又是学成了一位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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