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慌张,看见狮子兵就杀!我们实力强悍,不必在乎这些小伎俩!”戴斯·浦利拔发出熊一般的吼声,双眼凶光毕露,“我这就去取他们主帅的脑袋!”
现在万疆帝国与迟暮帝国的军队完全混在了一起,鏖战不休,敌人反倒被冬霆军打了个措手不及。但戴斯·浦利拔丝毫不关心战场上的动向,只如一头捕捉猎物的猛兽般,双眼搜寻着法洛斯的踪影。银麟骑士感到汗水顺着眉梢滴到了眼睑上,他瞪着血红的双眼,一夹马肚,不等亡命将军在混乱的人群中找到自己,猛地冲入敌方的阵地!
——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
这个声音如金钟般在他头颅里来回震动,他仿佛看到了在混斗中一意孤行的红发男孩。鲜血溅在男孩略显苍白的面颊上,而男孩的眼中只有必胜般的信念与骄傲!——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法洛斯,你也一样可以,你不是那个总跟在父亲身后的男孩了!你要跟国王陛下证明,跟兀鹫城的子民证明,跟迟暮帝国的敌人们证明,跟你死去的父亲证明,也跟你自己证明——
你已成为了一个合格的骑士!
“为了至高无上的荣光!”
法洛斯大吼一声,游刃有余地挥动着银光熠熠的宝剑,随奔腾的骏马斩杀所有目之所及的敌人!他的剑与敌人的剑身击出一连串尖锐而悦耳的流畅音符,那是只属于在战场上厮杀的战士们的旋律。他冲进了敌军的心腹之地,猎狼般的眼神寻找着戴斯·浦利拔——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
他真的看到了戴斯·浦利拔那颗罩在盔甲里的脑袋,对方的铠甲上缀着鲜红的羽毛,分外明显而招摇。或许那根傲慢的翎羽吓退了许多恐于他恶名的主帅,但法洛斯毫无畏惧,他现在全部的力量与勇气都浸|淫在了雪亮的剑刃上!
“啊——!!”他吼叫着,奔跑着,利剑仿佛汇集了所有的光束,那颗剑尖的寒星刺向了戴斯·浦利拔的盔甲——下移,到头颅与脖颈的接缝处,最坚固地武装之地,寻到他的缝隙——先他一步剁了他的脑袋!他猛地挥剑,铿锵一声,在比眨眼还快的时间罅隙中,听到了头颅断裂的声响!
“看好了,迟暮帝国的士兵,这就是你们的主帅!”
法洛斯双目赤红,扯过那颗断裂的头颅,高举过头,让四面八方的士兵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听到一些嘈杂纷乱的呼声和喊声,夹杂着尖叫和惨叫,如万花筒和破碎的玻璃般,纷繁绚烂地映出世界的图案。手中的“基督之血”第一次发出与他心脏合拍的嗡鸣声,法洛斯将戴斯·浦利拔的脑袋绑在腰带上,驭马穿梭在迟暮帝国的士兵之间。
属于亡命将军的那颗头依旧怒目圆睁,依旧狰狞可怖,而再也没有能阻挡银麟骑士之剑的敌人!
他们胜了。
作者有话要说:战争部分本来想略写,但又觉得不能太敷衍,所以不打算蒙混过去了。。。。(不过不会特别特别长的)
第61章 我的骑士(2)
法洛斯隐约觉得,自己见过年幼的莱蒙王子——跟现在完全判若两人。
但即便见过,曾经他也没有将对方放在心上。印象里那位小王子不太爱说话,总是畏畏缩缩,只有在弹奏音乐时才能听到他清朗明快的歌声。
法洛斯不喜欢音律,也听不出什么美妙的韵味。他喜欢习剑,跟更强的对手比试。莱蒙王子的剑法几年如一日地生疏笨拙,但爱戎王子却是一位天赋异禀的劲敌。他时常和那位殿下比拼剑法。在他眼里,爱戎·索尔是位顽劣的王子,性格轻浮,对任何人和物都有种漫不经心的傲慢。
但只要握紧宝剑,他便迥然不同。他会选择最狠厉迅猛的出剑方式,在最少的招数内将敌人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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