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表示了对大明行动的理解,但也希望大明能够以地区和平和平衡为重,保持克制,不要使问题复杂化。
英国承认了大明行动的合理性,这还不够,大明外交官们向英国公使表示,大明在越南拥有特别的利益,两国作为邻国,大明从无对越南的不友好举动,跟越南之间只局限在正常的商业贸易往来,但是由于法国的介入,大明的国家安全受到了严重影响。
英国对此表示理解,并做出了承诺,不支持任何国家,在越南北部,尤其是红河以北,靠近大明边境地区采取行动,否则将完全支持大明在这一地区的行动。
英国公使的表态,等同于认可了大明在越南北方的特殊利益,这已经达到了朱敬伦的目的,加上英国人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见好即收吧,真把高卢雄“鸡”给逼急了,弄成了兵戎相向,双方都很麻烦。
通过此次行动,其实大明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好处,本来就打算进两步退一步,此时有英国政府居中调停,正好借坡下驴。
于是大明洋务司向英国公使表示,大明愿意做出让步,不再坚持在越北维持治安的要求,但在关乎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大明保留采取实际行动的权力。
从英国这边得到秘密消息之后,法国政府变得更加强硬,甚至可以说是亢奋。政府公开就越南问题表态,“法国在越南的利益不容侵犯。法国没有伤害越南的打算,也绝对不允许任何国家伤害越南,在任何情况下,法国都是越南人民最坚定的朋友和保护者”。
法国政府通过这番宣言,等于是将越南置于法国的保护之下了。他们的强硬言,满足了一下日益高涨的爱国情绪。但如果此事大明政府就法国的表态,进行针锋相对的反应,一场战争在所难免。
不过大明政府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很快低调的跟越南官府签订了条约,条约规定中,除了关于通商的要求之外,额外的只是争取到了大明军舰巡航红河的条件,但这个权力法国人也早争取到了,可以说在红河流域,大明争取到了跟法国对等的权力。
这份条约是在广州签订的,因此被成为《明越广州条约》,条约签订之后,大明軍队开始从越南北方慢慢撤出。
对于这份条约,法国政府以及政府雇佣的喉舌,做了这样一种解读,那就是大明撤出驻扎在越南的軍队,等于放弃对越南领土的渗透,这完全是由于法国坚定维护越南利益态度的结果,可以说这是伟大的法兰西和法兰西人民对越南人民利益的一次重大保护。
总之怎么能哄住本国人民就怎么来,法国勉强成功了,气势汹汹的民间舆论终结了,而且没有引导到仇视德国的方向去,不是法国政府这么惧怕德国,而是此时根本就不是一个跟德国翻脸的时候,真翻脸了,除了再一次被打脸没有别的结果,法国需要的是稳定,需要一个较长的稳定时间来恢复国内秩序,重组军事力量,甚至重建整个在战争中破碎的法兰西。
相比法国的非理国,大明的老百姓此时出奇的平静,他们只知道这是大明跟越南签订了一个条约而已,要说不满也有,但已经很长很长事件了,这个不满是大明百姓觉得越南竟然始终不向大明称臣纳贡,所以不满。
可以说两国人民此时对于外交的解读完全不同,法国人已经在报纸的影响下,对国际外交常识产生了一定的了解,而大明的百姓还停留在宗藩体系的面子外交时代,即便是大明的报纸,也对这种礼仪之争不太感冒,都是文人写的文章,很难让他们红果果的写利益。
另一方面,法国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早在拿破仑时代形成,并在这一次屈辱中彻底爆,大明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等西方式的民族情感,尚未形成呢。
问题得到解决之后,就是尽快将索取的利益抓到手里,为了避免过分刺激法国人,以钦廉道海警局下辖水警组成红河水警编队,定期巡防红河到广東地方海岸一带,并没有设置正规的海军。
最紧要的问题是,尽快将太原省的铁矿抓在手里,6军南下的过程中,除了将一些过去经常骚扰边境地区的农民军赶过了河,而且收降了大批已经定居当地的农民军,这些农民军在当地,既不服过去的清政府,也不服现在的大明政府,更不服当地的越南政府,因此都是割地自雄的武装力量,利用这些格局为王的农民武装,加上当地的土豪,大明政府很快就掌握了当地已经探明的铁矿,允许这些势力进行开采,但是大明商人包销,双方签订协议,他们很快就能拿到启动资金,合作倒也互惠互利,各得其所,很快就拿下了当地的矿产资源。
政府没法在这种事上浪费精力,在跟法国交涉的过程中,大明还在台湾问题上有所行动呢,此事也快到了收尾的时候。
因为大明的介入,日本政府相当紧张,直至今日,大明在日本依然是以列强的面貌出现的,大明跟日本签订的条约,跟英国、法国和美国跟日本签订的条约没什么不同,要说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大明商人在日本经营范围更大,财力更加雄厚,大明的军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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