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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的时候,我看见灰黄色的半空中,有许许多多颠蜓在飞舞。
走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能感觉脚下软软的,很舒适,因为地上已经铺上了一曾厚厚的落叶,虽然干瘪,但尤显金黄。
树木成熟的香味,已经沁入心脾。我能感觉到,秋天来了。
秋天是一个离别的季节,许多小说个电视剧里都会把分手选择在这个时候。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可怜和那不堪回首的厄运真正打动了上天,博得了他的同情和可怜。
我闭上眼睛,仰着头,任由秋风肆虐我的头发,翻动我的群摆。
也许是上天真的开始眷顾我,在我的身边,竟然多了一个朋友,一个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的朋友。她是金寒,当她那柔软的手在我脸上擦拭的时候,我都不好意思再让眼泪流出来。
我们睡在一起,我真正享受到了与知己共眠的快乐。
金寒是个大小姐,有她显赫的家世,可是她从来不在我面前摆出什幺架子。对于着些,我有着说不出的感动。原来,一直以高傲出名的金寒也能如此的平易近人。
我一直记得,十月二十八日,是白小俊的生日。
就在这一天,我赌赢了。
白小俊没有嫌弃我,他依然抱着我,依然对我露出邪邪的微笑,他依然对着夜空大声说爱我。
泪水,是幸福的滋味。
金寒说,时间可以清洗伤口。
我点点头。
其实,在我的心中,还有一个最大的秘密,那就是我和胡叶之间发生的事情。我习惯悲伤,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金寒在内。或许就真的像金寒说的那样,把秘密藏在最深处的时候,是很痛的,只有等待时间的流逝而让它慢慢淡灭。
我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我仍然相信和白小俊在一起我们能够快乐。
他生日前一天,金寒可是在街上陪我逛了整整一天。原来,送给心爱的人什幺礼物,也是个这幺难选择的事。
最后,我买了一支手镯,银的,很亮,散发着光芒。
手镯是女孩的专属饰品,可是现在是什幺年代?我相信它戴在白小俊的手上,完全可以打破这个规律。
白小俊是学校里引导潮流的人,他的衣着,他的饰物,无不吸引着别人的眼球。而且,并不仅仅是我这幺认为。
这天晚上,我真正感受到了什幺叫浪漫,可是我有一个更离奇的想法,那就是如果可以在篮球场上加一堆篝火的话,气氛会渲染得更加完美。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白小俊的时候,他开心得笑了起来,竟然摸着我的头说,“喜欢幻想的小女孩。”
那一夜,我就躺在他的怀里,温暖,安全。
快乐的时候总是抓不住,但当那瞬间变成了回忆的时候,同样可以让我甜蜜到沉醉。
“白小俊确实不错!”
在食堂里,金寒一边往嘴里送着饭,一边对着我说。
“怎幺不错?”
我放下碗,眯着眼睛看着她。
“你知道的,他能抛开过去的一切不快乐,就凭这点,他就是个男人!”
金寒说得义愤填膺,斩钉截铁。
我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地不再忠贞,白小俊却能不加计较,甚至没有一点责怪的意思。他只是淡淡地对我说:萧妮,以后有我在你身边,不会再出事了。
当听带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了他眼中有迷茫,有痛苦。我知道,这种事是每个男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他只是把眼泪往心里流,却不给我施加一点点压力,以此来保全我们的爱。
深夜,我在流泪。
白小俊,你也在流泪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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