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怪不得。”牛师傅呷了一口酒:“你当的啥兵?”
“文艺兵,唱歌跳舞演小品的。”
“那你上学是想做什么?”
“我呀,我想学拍电影。演电影嘛,也有点兴趣。”
孟星魂白天骑个破自行车,前海后海大街小巷乱串着,晚上回来,屋子里没电视,要看得去牛师傅屋里挤着,他索性也不看了。坐在书桌旁,摊开一本稿纸,圆珠笔在手上转着花活,当时那可是划时代的技术啊!惭愧呀惭愧,孟帅的宏图大业,还是要从抄袭开始啊!天下文章一大炒,何况我是回锅肉。
复员没几个月,他还是很怀念在兵营的日日夜夜,班长邹一鸣上了国防大学,林晨到了海防一旅没半年,就中断了联系,林阳李芳等人偶尔有信会来。在这个通讯资讯都不够发达的年代,很多战友都将在漫漫岁月中,逐渐失去音讯,只存活在记忆中,等待漫漫岁月中,不知何处、何时、何人触动的扳机。
孟星魂想起在军队听过的许许多多精彩的人物事迹,一时感慨万千。想着想着,不由信笔写下两个大字:兵王。
《兵王》出版于潜历史(孟星魂根据“潜规则”这个词,自己杜撰的历史观:意思是未来的潜在的历史)的2006年,作者漠北狼。这本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991年,也正是孟星魂入伍服役期间。
孟星魂对于选择作品,有一种超乎寻常的自觉,那就是尽可能的不要和自己身处的时空,产生较大的睽违感、违和感。你在1993年写网恋,对于时下的华夏,你那等于就是科幻题材。所以重生者大多会选择新武侠小说,作为自己发财致富的开山之作、第一桶金。
至于八十年代就能写玄幻狂卖的,七十年代就能写《双龙》让金老爷子叫好的,孟星魂觉得忽悠大发了,小爷我可不敢,太争先,会恐后的。
孟星魂于三月初动笔,写到他自己十九岁的最后一天,平均每天复制一万五千字,《兵王》全书46万字,终于定稿。
孟星魂觉得这是自己给自己送上的,最好的生日礼物了。
他在文工团练的书法,还真不白给,瞅瞅这几大本稿纸上的钢笔行楷,都快赶上庞中华了。
帅,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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