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防盗!看不到的48小时后能看到惹 钟大小姐死了。
钟大小姐是钟氏集团的大女儿, 据说她能歌善舞能文能武, 说话小声为人温柔。据说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据说她不施粉黛不染铅华。二十余年从未有过绯闻,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堪称二十一世纪大好青年的楷模。
可是她死了, 没人觉得惋惜。
钟灵的遗照还摆在灵堂上,看在钟氏集团的面子上, 来往的宾客络绎不绝。这天下着巨大的雨,还刮着巨大的风, 巴塞尔大雪纷飞了几日几夜, 作为父亲的钟杉被停航的飞机困了几天几夜回不来, 这场葬礼是钟灵的继母俞桐办的。
客人对着遗照假惺惺哀嚎了几声, 紧接着就争先恐后地找俞桐攀关系了。记者拍的时候她哭得格外大声,哀哀凄凄如丧考妣, 对着镜头哭喊道, “虽然是我的继女,但是毕竟我也抚养了这么多年,怎么就突发疾病去了呢……”
“这孩子恐怕是压力太大了, 从小就喜欢读女戒, 想要作一名正正经经的‘大家闺秀’,没想到却被人这么误会,希望她九泉之下能够安息……”俞桐哭成了泪人, 许久抹了抹眼泪, “我现在唯一的依靠, 就是我的女儿钟毓了……”
说着她推出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这是我的女儿钟毓,还请大家多多包涵……”
这一年,大雪,没人记得死了谁。
一、
有人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在生物学上他死了。
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他在社会中死了,不再有他的位置。
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的死了。
钟灵不这么认为,她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了一生,没朋友,没爱人,她断气的时候,她就死了,虽然她没那个能耐把气死她的俞桐给拖下地狱,这真是做鬼的一大败笔。
她觉得自己的一生特别的可悲,虽然她早就知道聪明到绝顶的天才都活不长,她是属于活不长中的最短命的。她在毫无反抗能力的时候就被俞桐洗脑去做一名“大家闺秀”,不许化妆不许抢风头,异性不许说话,长辈不许顶嘴。可是真的有人会喜欢这种所谓的“大家闺秀”吗?
她只是封建社会的畸形,她觉得自己蛮可怜的,明明有那么多钱,长得也不差,怎么沦落到了这样一种地步。
“我好不甘心啊……”钟灵长叹一口气,“我要是早点明白她是在害我就好了……我就想好好享受一下我该有的东西,做一个富家千金,打扮得漂漂亮亮,每天穿限量版,开豪车上下学……”
“这辈子活太累了,我不想要下辈子,我就想重活一世,我想做一个小公举。”
“命不该绝,如你所愿。”
“谁?!”
她还没来记得到回答,突然觉得天旋地转,脑袋剧烈的疼痛了起来。等她再次睁眼醒过来的时候,医院白晃晃的吊灯差点没闪瞎她的眼,手上传来了针管的刺痛,好像有什么松开了,冰凉的液体从手背上滑落了下来。
“钟小姐,你醒了啊?”护士连忙跑过来,“你没事吧?落水之后刚醒得赶紧休息一下。”
“我……落水……?”钟灵毫不客气地用力锤了锤自己的脑袋,揉了揉鸡窝一样的头发,努力想想起来什么。落水……什么落水?她的人生里,倒是记得自己曾经有一段这个落水时期,而且这是她人生一个很大的转折点——
“成人礼?!”
“啊,您说您的成人礼吗?因为您一直不醒来所以这个成人礼你应该是去不了了……”
钟灵浑身一震,掀开被子一瘸一拐地走了下来。她回到了这个时候?!!成人礼的时候?!上一世俞桐以“成人礼的时间一定要生日当天”为由特地举办了宴会,趁机在她住院的时候推出了钟毓,从那时起总会有人拿她和活泼可爱的钟毓对比,让她不堪其扰。不行,这一次的成人礼,她必须去,而且得穿得与众不同的去!
“钟小姐,你去哪儿,钟……”
“别说话!”钟灵拿起单人病房衣架上的衣服匆匆地批上,又从口袋掏出了名表塞到小护士的手里,“我现在真的有要紧的事情,这个表给你押着……你要拿走也送你,千万别泄露我的行踪。”
说着她感激地朝着小护士一笑,匆匆忙忙地跑出了医院,留下小护士摸了摸自己有些滚烫的脸颊嘀咕道,“这个默默无闻的大小姐笑起来还挺好看的……”
钟灵披着黑色的大衣就下了楼。她拨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穿着病房粉红粉红的小棉拖,看着不像是什么钟氏集团的大小姐,反而像是楼下常年穿着棉袄买菜的大妈,不过多亏了这身装扮没人认出来,加上那小护士得了“封口费”,应该能撑一段时间。
“计程车——”钟灵跑到医院的大门口,伸手就拦了一辆车蹭了上去,“师傅,到贝纳斯特时装店,麻烦快一点。”
贝纳斯特时装店是b市最大的服装店,也是最奢华的服装店。这里说是时装店,也聚集了非常多的大师级设计师的作品,许多名流都会来这里选购,总之就是奢华的代言。司机看着钟灵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咽了咽口水,还是把她给载到了时装店的门口。
钟灵才不管司机和周围人什么眼光,她一踏进这个时装店的时候,要不是她身上的大衣还有点品牌,差点就被别人轰出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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