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语诗还没有说完,丁俊眼神中已经透出了一股渗人的寒气,紧紧抿着的唇开启道:“那现在没人了!”
说罢丁俊一手按掉自己的安全带,转身就压在白语诗的身上,用力地抵着她的唇,狠狠地撕咬着。
白语诗的唇顿时生痛,皱着眉躲着,只听到丁俊冷笑了一声,唇顺着她的姿势滑到她白皙的颈项上,然后流连在她的脖子和锁骨之间。他粗鲁地扯开她的衬衫和内衣,露出了她那完美透白的浑圆。
白语诗从来没有见过丁俊这样对自己,她知道自己要是在这时推开他,肯定会失去他,可是在结婚前保留她的清白,在这一点上,是她的底线。既然他想越规,那就只能分手了。
“分手吧!”白语诗使劲全力推开丁俊,把他撞倒在方向盘上,她赶紧松开安全带,蹙紧眉头整理着自己的衣衫,不等丁俊有所反应,就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直到她在路边截到了的士,坐了进去,丁俊都没有追出来。
或许他们心中都有道不能逾越的槛,要是踏错了这一步,便都不能再挽回了。
在快要到公寓附近时,白语诗扫到了一家快餐店,便让司机停了车,付款之后就快步地走进了那家快餐店。
这家店她以前有来过,它的饭菜都很可口,而且比较便宜。
别人都说,失恋的时候最应该大吃一顿,可她一看到餐牌上的那猪骨汤,便想起了王琅,那是他以前最喜欢吃的。
现在已经是中午时间了,要是她不给他煮饭,他肯定也不会自己煮,于是没有选择任着自己的性子在这暴饮暴食,而是点了三个饭和两盅猪骨汤,还特意吩咐老板多加猪骨。
回到公寓,白语诗一进去便看到,安静地低着头写字的王琅,她把快餐放在茶几上,瞧了瞧白纸上他写的字。
只见原本早已被白语诗乱画一通的二次纸,密密麻麻地爬满正方形的铅笔字,那字写得像是印刷体一般的工整、清晰。
王琅把《荷塘月色》上最后一个句号圆圆地圈画出来后,才抬起头骄傲地看向白语诗。
“写得很好,会读和知道它们的意思吗?”白语诗知道他的答案大多数是否定的,可她还是满怀期待着他会有听一次,便能什么都记住的本领。
王琅的眸色黯淡了些,可还是有理有据地显摆了一下:“不会,只是对着抄了一遍,其实并不难。”
“没关系,等下我再教你,这次你一定要认真听,要不然,我就不教了。”白语诗得到一个如此聪明的学生,其实心里挺开心的,便殷勤地帮他收起书本、笔和纸,把快餐一盒盒地打开,“我们先吃饭吧!”
王琅以为主人是为了找俊哥才出去的,没想到她那么快就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他最喜欢吃的猪骨头,看来在主人的心里,还是他比俊哥重要。
王琅一时兴奋又想扑上白语诗的身上,可才挺直了身板,就回想起刚才主人说“不准碰她”的话,便收起了性子。
白语诗把其中一盒饭放在了小黄的面前,还用了一张废纸垫在下面,虽然知道它不是以前的小黄了,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它的长毛,柔声道:“吃饭吧,这可是特意给你买的,别的狗都只是吃狗粮哦!”
王琅看到了主人对小黄的特殊待遇,心里有些不舒服,拿起筷子就快速吃上自己心爱的猪骨头,解气去了。
因为沙发只有一张,白语诗只能坐在王琅的旁边,她拿起筷子也慢慢地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她才发现王琅用起筷子来相当的溜,没有一粒米会掉出来,便好奇地问:“是你妈妈教你怎么用筷子的吗?”
王琅发现主人有主动留意自己,眸里盈满了笑意,猛地点头:“是呀,我一学就会了,而且我也会开电视机、洗衣机、冰箱……”
王琅把自己会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告诉主人,好让主人表扬自己的厉害。
果然,在白语诗的眼中亮出了惊喜的神色,忍不住夸了一句:“你真的好聪明,那么快就学会那么多东西!”
“那当然,我是谁!我可是苏格兰纯种金毛寻回犬,智商不能忽视的!”当王琅自夸时,正吃得香的小黄就不忿气了,吠叫了两声,示意道原本是自己聪明,他才可以沾上光的。
“好,你们都很聪明,吃饭吧!”白语诗怕两人狗又争吵不休,在他们还没有争起来之前,便下了一个很和谐的结论。
得到一个满意的结论,两人狗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都乖乖地继续吃饭。
刚吃完饭,王琅像是故意唤起白语诗的记忆一般,拿起铅笔就重新把课文的每个字都抄写10遍。
白语诗收拾好桌子之后,留意到躲在角落上勤奋练着字的好学生,便想喊他拿东西坐回来,在茶几上写。
可话还没有喊出口,心里便觉得不妥,这厅上的茶几实际上只是适合放东西很低的茶几,要是长期俯着身写字的话,估计他很快便会退化为老爷爷了。
书桌不是没有,只是在二楼,自己今天早上才命令他不要上二楼,现在已经开始有些于心不忍了,可又下不了面子。
白语诗尝试为他的勤奋而破例,却故作不经意地提醒他:“在这写字,姿势不正确,很容易影响视力的,到书桌去写吧!”
说着她就走过去帮他拿上课本,顺理成章地走上了二楼。
一根筋的王琅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只是以为自己成功的引起了主人的注意,继续关心他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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