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和布加打算结婚办仪式,那么就要打皮子准备礼物了,尽管洞里现在皮子并不缺,可是婚礼皮子还是新的好。高明手里握着短剑,留心观察着四周草丛迹象,布加跟在后面死死的盯着高明,一有危险就立马冲上去。
林子大石兰达萨多小河几人开始在山里寻找菜和‘看起来像是吃的’等高明最后在看看能不能吃。
一步一步,越来越远,高明见远处草丛里有一群鹿,大的已经成年,头上两只角看起来很是高耸犀利,有几只小的跟在母的身后吃着草,大的围了一圈,小的包在里面。高明打算是亲手来,那么这一群就有点吃力了,贸然杀过去简直和寻死没什么区别。
布加跟在后面眉头紧蹙,突然眼睛一缩,拉着高明就蹲下。远处鹿群的头领扭头看了过来,见没有危险,这才又拧了回去吃草。
“嘘。”布加做了个手势,小声道:“我们可以一起。”
“可我想亲手给你打皮子——”高明急了,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一直靠着布加。
“我们合作,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布加见高明神情不赞同,又添了句,“除非你有危险,不然我不会上去帮忙的。”
高明想了想,挺想要鹿皮的,便点头同意,认真道:“布加你信我,我可以的。”他怕布加担心他过来帮忙。
两人决定联手,现在开始商量计划。鹿群大约有十四五只,成年的将近十只,就算俩人联手也不能硬来,只能智取。俩人叽叽咕咕的趴在草丛里商量,最后的结果是等!
一个好的猎手应该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微的观察力。布加趴在草丛上,小声给高明讲解,道:“按它们前进的方向,等会应该是去小河边喝水,还记得栗子那处吗?哪里附近有条小河,它们应该喝了水会接着走,咱们等它们落单在后面的......”
整个战略就是等那个倒霉的落单,然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扑上去,争取像布加那样快狠准的了解拖走。
高明点头,接下来整个时间俩人就开始往鹿群摸索,距离不远不近,保持在十米开外就好。小鹿身长大约五六十公分,四肢修长尾巴短小,身上的皮毛泛着黄色,肚子里层却是白的,鹿角类似于麋鹿的角,不过是幼鹿的缘故,角看起来小了一圈,没有零头的雄鹿大。
喜欢史前有大厨请大家收藏:(m.77ks.cc),亲亲看书吧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