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老子就算明白了“喜欢”是怎么一回事,老子也绝对不会总是对那家伙说的,否则那家伙肯定特炫耀。
一早醒来睁开迷蒙的双眼,眼前便是一张噙着笑的俊颜,“我的小笨蛋,早啊。”
“嗯,早。”随意的答道,又闭上了双眼,很困啊。
接下来便没了声音,可是宋原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身边那道灼热的视线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纵使闭着眼,他也能感受的到,心跳蓦地加快了。
“混蛋,你这样盯着老子,老子还怎么睡啊。”睁开眼对视着那张俊颜。
“我的小笨蛋,还真是可爱呢。”
“不许叫老子笨蛋,不许说老子可爱!”
“那我说,我喜欢你。”
“这个……这个也不许说。”真是,这家伙一大早就说这样的话,昨晚的发情还没发够吗?
“那既然这样,我不说,宋原你来说吧,你把昨晚对我的话再说一遍。”
昨晚,什么话?君轩每顶动一下,便会引着宋原“宋原,说你喜欢我”那么,老子好像在意乱情迷之时一直说着“我喜欢你”。
“什么话?”此时装傻是最好的办法,否则那家伙该飘到天上去了。
“枉我昨天晚上那么小心翼翼,生怕你受了伤,也没在显眼的地方留下吻痕,可是,你这家伙还是不愿意说出来啊。那么,就只好——”
“啊,哈……”
君轩俯下身便啃咬着宋原白皙的脖颈,带着怒气和惩罚的意味,似乎想把宋原拆卸入腹,很快,一大块红痕像是硕果累累的战绩一般显示着君轩的占有欲。
“混蛋,你干嘛那么用力!”推开君轩,宋原不满的问道,“这么一大块痕迹,老子怎么遮挡?”
“那就不要遮挡。”
说着,便又朝着另一侧的脖子啃去,嗤嗤啦啦的声音响彻在宽敞的房间里。妈的,这家伙属狗,一定属狗。(宋原同学,你也属狗可以咬去嘛。回:老子不爱咬人。)
结果一个早上拖拖拉拉,两个人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上完了两节课。情敌一起来学校上学,一个满面春风,一个满脸通红,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聒噪男迅速的分析了情况,然后向大众传播着讯息,于是,事情就变成了这样。由于男再一次见到宋原脖子上的红痕,所以可以推测宋原大帅哥已经走出了失恋的阴霾,开始了一段新恋情,并且迅速的滚了床单。而君大公子则和校花苏碧若甜甜蜜蜜,坠入爱河。宋大帅哥和君大公子于是放弃了仇恨,成为了好朋友。
问:为什么两人会同时迟到。
聒噪男答:两人相约和情人滚床单了呗。
宋原坐到位子上,聒噪男猥琐的道:“宋原,又有新恋情了吧。”
“妈的,你怎么知道。”
嘿嘿,“因为你脖子上的红痕太明显了。”
第 25 章
“同居”,这个词宋原眼里在就是两个人住在一个房子,你睡你的床,我睡我的床,没了父母管束,自由自在,仅此而已。所以当君轩说要和宋原同居的时候,宋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然而,当他们的同居生活真的开始的时候,宋原真的有种要撞墙的冲动。他要收回自己的话,什么自由自在,自己俨然就是君轩的奴隶嘛。
事情要从一个星期前说起,自从宋原承认自己喜欢君轩之后。君轩第二天就向苏碧若提出了分手。当时苏大美女,张着一双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望着君轩:“你说真的吗?是真的吗?”
“嗯,真的。我喜欢的人向我告白了。”
“你,你不是喜欢我的吗?”
“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和你交往,和你接吻,不过是要让我喜欢的人嫉妒而已。”
苏碧若的眼泪哗啦啦的一条直线般的流下来,不服气道:“你喜欢的是谁?比我还漂亮?”
“嗯,他比你漂亮多了。”
“你告诉我是谁?是谁?否则我不甘心。”
“宋原,是宋原,我喜欢的小笨蛋,宋原。”
什么!是宋原,苏碧若确信自己没有听错,眼睛瞪得更大了,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君轩居然喜欢宋原,喜欢一个男人,自己一个女人竟然比不上一个男人。
还暗自遮掩吻痕的宋原,对此事当然不知晓。所以当聒噪男,张着一张大嗓门在他耳边放出劲爆消息说苏碧若和君轩分手的时候。宋原先是一愣,随即咧开了嘴角,笑了,心道:君轩你这家伙效率还挺高的嘛,不愧是老子看上的人。
聒噪男却误解了宋原的笑,“宋原,他们分手,你这么幸灾乐祸啊。也对,苏碧若甩了你这么个大帅哥,这下心要悔死了。”
这天晚上,君轩就告诉宋原说要和他搬到里学校很近的一所公寓里,还说和苏瑾他们的公寓很近,于是宋原立马就答应。
正好赶上第二天周六,两人便风风火火的进行搬家。宋原来到君轩的房间,帮忙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事情,简直让他瞠目结舌。
满满的一抽屉,外加五个相册全是宋原的照片,幼儿园时期的,小学时期的,就连他初中时期的照片都有,要知道那时候君轩可是在美国啊。更何况那些照片拍的都是他日常生活,打架的,赌博的,吃饭的,打篮球的……
一个片段猛然从宋原的脑海中想起,拿起一张照片,置于君轩眼前:“混蛋,我就说我在宿舍赌博怎么会被你知道,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安装了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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