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仿佛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摆摆手,说道:“这不是我的功劳,那个幼崽是部落里一个孩子救的。”说到“孩子”的时候,乌木明显顿了一下,想来想去,也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常念——没有举行过成年礼的兽人,不就是孩子?
达尔愣了一下,细长的眼睛里闪过些许怀疑。
乌木秀眉挑起:“我是不会拿这种事说谎的,这没有任何意义。”
达尔连忙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请问,我什么时候能带我的族人回去?”
乌木叹了口气,对达尔说:“问一下泰格一家吧,那个幼崽一直是他们在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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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的小金毛已经和三岁多的常念一般大小了。其强悍的体魄更是常念拍马也追不上的。
如果单凭体力、速度和敏捷度,小狐狸版的常念绝对得靠边站。好在,常念拥有现代人的智慧,在身体发挥不了作用的时候,还能进行理论指导。
所以,就在这异世界,常教授又过了一把教书育“兽”的瘾。
常念的方法简单粗暴,再发现了变异小金毛几乎是结合了狮子的体魄、豹子的速度、猎犬的嗅觉以及老虎的咬合力之后,立马制定出一套独一无二的训练方案——那就是把这几位顶级猎食者各自的强项总结出来,对小金毛进行专项训练。
两个月的时间,小金毛已然成了一把捕猎的好手。无论是树上的鸟儿还是地上的小兽,他就跟玩儿似的一逮一个准儿。
当然,在他们的必修课中,常教授特别强调了一个内容,叫“躲避天敌”。方法很简单,看到爪子比自己尖的,牙齿比自己利的,个头比自己大的,样子比自己威猛的,一个字:跑!
小金毛如同一张白纸,他对常念的信任就像破壳后认母的雏鸭一样,出于本能,在他的观念里还没有那种所谓的英勇无畏、遇强则强的观念。常念觉得,这种盲目的英雄主义简直就是在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所以,他告诉小金毛别那样,小金毛听话地照做,甚至超乎常念想象得“欺软怕硬”。
尽管有时候饱受嘲笑,也放弃了很大一批潜在的猎物,但是如果小金毛的捕猎成绩公布出去,也足以让那些成年人们大吃一惊。
在此之前,常念对部落里男人们的捕猎情况做过简单的调查,像泰格这样体格强壮的,每天都能猎到食物还能有剩余的属于少数。大多数人运气好的话一个月内可以碰到一次豪猪、羔羊这样的较大的猎物,够两口之家应付几天;更多的时候每天也就只有灰毛鼠、长耳兽这样的小猎物充饥。
小金毛和他们一比简直逆天了。
常念做过一个大致的估计,如果小金毛和那些男人们一样早出晚归、一刻不停地寻找猎物进行捕捉的话,光是他捉到的长耳兔都足够给部落里每家送两只了,鸟蛋一家送一窝还有余。
是小金毛太强,还是男人们太差?这需要进一步观察。
不过,常念更加偏向的观点是,他教得好。
所以,这些日子常念和小金毛过得无比滋润。早晚两顿有茶茶耐心熬制的美味肉汤,其他时间俩小伙伴在练习的同时还能利用战利品打打牙祭——话说部落里的人们只吃早晚两顿饭,这让享用了三十年一日三餐的常念非常不习惯;正在飞速长身体的小金毛更是受不了。
话说回来,无论他们再怎么吃都消耗不完那些捕到的,更何况常念更加偏向于“吃草”。
多余的猎物常念并没有带回家,因为这势必会引起泰格和茶茶的怀疑。常念早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部落里有一些没有捕猎能力的老人,其他人总会送些水果和食物放在他们门前。于是,常念就带领小金毛把多余的猎物混在这些食物里充数。
老人们只当是最近部落里的收获不错,让他们每天都有新鲜的肉吃,自然不会多问。他们几乎也不出屋,和部落里的人也很少交流,所以露馅的几率就更小了。
这一天,师徒二人照常训练了一天,就在它们打算回去的时候,茶茶找了过来。
茶茶看看小金毛,又看看常念,眼中满是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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