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松平常的夜晚,几家热闹,几家颓,而他,吃饱喝足以后注定要去当个“一雪前耻”的大英雄。
江北买了把做美工用的剪刀,原路返回混进小区车库里,把那辆北a开头的劳斯莱斯给扎了。
车胎破了,嘶嘶漏气。
作者有话要说:小受有两大人生爱好,一是斗地主,二是吃关东煮
第29章劫持(一)
网络主宰信息的年代,什么肮脏事都藏不住。
江北扎完轮胎回去后,一夜没合眼,呕心沥血写了篇大长博,痛斥北市某沈姓小开玩弄男人,而且手段极其变态,滴蜡鞭子无所不用,文尾附了张小开跟“男宠”的合照。
“男宠”被打了码,小开的脸有点模糊,不过熟悉他的人,肯定一眼就能认出。
如今江北想明白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既然脸都撕破了,那就跟他胡搅埋缠到底。
想来沈慕南也不敢正大光明回击他,上流社会的斯文人嘛,总得装装绅士,犯不着真跟他这种粗鄙小市民计较。
这篇博文在网上很火,江北新建的微博小号蹭蹭涨到了两万粉,有人在评论里提到了中盛集团,矛头直指沈家公子沈慕南。
衣冠qín_shòu,无耻之徒……只要是贬义词都能往他脸上贴。
效果达成,江北这几天吃饭都香了。
三天后,在大街上晃荡的江北被挟持进了一辆车,面目可憎的两大汉一左一右夹住他,他老老实实窝在后座,动弹不了。
汽车驶向郊区,到了地方,江北才认出这是沈家的郊区庄园,之前来过几次。
管家领着他直接去了二楼主卧,左右护法把他往里一推,江北没留意地往后趔趄了几步,等他反应过来,门已经被反锁上了。
江北一点不慌,很奇怪,就在几分钟之前,当他知道绑架这事跟沈慕南有关,他悬空的心竟然踏实地放下了——
与穷凶极恶的劫匪相比,沈慕南简直算得上是彬彬有礼的绅士了,跟绅士打交道有什么可慌的?
阳光从窗户透进,晒得棉被松松软软,江北无聊地到处瞅瞅,不经意间发现了床头柜上反扣着一本书,蓝白色封面,上印宋体“情书”二字,作者岩井俊二。
实在是闲得慌,江北拿起那本书随便翻了几页,内容果然不是自己的菜,也就沈慕南那闷骚能看得下去。
突然,卫生间的门开了,沈慕南通身清爽地从里面走出来,轻轻扫他一眼,一句话没说,自顾自地系着浴袍带子。
江北骇一跳,赶紧把手里的书放回去,拍了拍两边的裤缝,眼睛朝四周转转,假装在看风景。
背后的男人沉默异常,江北只听见了啪嗒一声,这应该是打火机的动静。
沉默持续很久,久到沈慕南抽完了一整支烟。
烟雾弥漫,模糊了男人的面孔,虚幻间竟有种旧时代的朦胧光景。
“中午想吃什么?我让阿坤去做。”沈慕南声音低涩,像是经历过浩劫后的疲累。
江北闻言脱口就说:“没啥想吃的。”
气氛渐渐趋于和缓,如同寻常人家一起商量中午的伙食,画面和和美美,就是不知各自心里在想什么。
“过来。”沈慕南坐在窗台边唤他,背抵着窗。
江北转过身,眼神里处处提防,又怕自己反应过激彻底惹怒了沈慕南,权衡片刻,他还是乖乖走了过去。
“坐我腿上。”沈慕南亲昵地说。
“我站着就行。”
沈慕南笑了笑,长臂一挥把人拢进了怀里,鼻尖在脖颈间轻蹭,良久才哑着声道:“那天突然跑出来拦我车,是不是为了你那同学?”
“不是。”江北如坐针毡,脊背挺得僵直。
沈慕南并不信,不过也没生气,总归现在江北是坐在他腿上。
“那是为了什么?”沈慕南揶揄他。
江北愣了愣,脑子里飞速转过一个接一个措辞,终于让他想到了,“我买的戒指落在了你家,我得拿回去,好几万块钱呢。”
那一对摆在抽屉里的戒指,沈慕南后来打开来看过,是一对男士对戒,都是表面镶钻的简单款式,其中一只在环内还刻了几个英文字母,t-n-,他始终不得其意。
“那几个字母是什么意思?”沈慕南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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