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文森特·斯特兰奇,近些年美国神经外科方面的顶级专家,工作于纽约一家著名的私立医院。
认识他的人很多,每当听到他的名字,这些人就会告诉打听消息的人:
“斯特兰奇是个好医生,但不是好人。”
他的手术技巧无人能及,双手又快又稳,被医生和患者们称为‘上帝之手’,或者‘恶魔之手’。
别的医生需要三小时的手术,他只需要十五分钟;别的医生救不回来的病人,他能救;别的医生说不出的话,他同样能随便说。
比如‘没钱看什么病’,‘穷病我不治’,‘a类医保恐怕负担不起,你们有商业保险吧’。
是的,他的原则就是钱,在接待病人的时候他不怎么看病例,反正他觉得自己什么病都能治,主要只看对方的财力是不是能支付他的诊金和手术费。
就是这么直接与现实,他就是医学界的雇佣兵,只为钱办事。
钱到位了,去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出飞刀都不成问题。钱不够,病人就算一头撞死他面前,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基本上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穿白大褂的恶魔,冷血得没有人性,可是他唯一的朋友德琳护士知道一些内情,斯特兰奇其实最早不是这样的。
她相信他的内心其实是个好人,只是过往的经历严重刺激了他。
斯特兰奇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从小就是个小天才,十分活泼而且聪明。
他11岁时有一天和妹妹两个人在家,年幼的妹妹偷吃玩具积木发生了窒息,斯特兰奇用从书上自学的海姆立克急救法救了她。
原本奄奄一息的妹妹又好了起来,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的时候,他发现原来挽救生命是这么有意义的一件事,并因此开始对医学产生兴趣。
天才的学习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他在16岁就考上了纽约大学预科,并且在接下来的七年里完成了医学博士课程,在纽约长老会医院找到一份好工作。
可就在他刚刚上岗没几天后,他在费城老家的父母和弟弟妹妹却发生了车祸。
在美国上医学院是很贵的,他家里原本也只是工薪阶层,为了支付他大学的学费,家人们连医保都停缴了。
‘友爱之城’的医院因为这家人没有医保而拒绝提供治疗,转而去救治撞了他们的富二代,等到斯特兰奇从纽约赶回费城,只能在停尸间里看到全家人的冰冷尸体。
这个遭遇彻底改变了他,他对于自己治病救人的理想产生了强烈的动摇,因为美国社会本就提倡资本,没有钱的人死了都活该,他根本无法改变这种现实。
这件事后他变成了冷血的医疗佣兵。
与其说他自己有多爱钱,不如说他是在用十分隐蔽的手段在抗争。
他故意表现得嫌贫爱富,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影响力来侧面抨击这个制度。
只要他救活的富人越多,穷人们就越不高兴,而人类社会的财富分配是呈金字塔型的,下层穷人的数量远远多于上层富人,如果他们被逼到绝路,爆发出来的力量就足以把现在的医疗体系彻底掀翻。
他还不到三十岁,就成了全美最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他觉得自己是有时间实现这个愿望的,将来如果自己一统美国医学界,却明确表示只有富人能享受的时候,自己和这该死的制度都一定会被推翻的。
所以他表现得十分恶心人,都是故意的,哪怕他自己到最后也会为旧有的资本医疗制度陪葬。
这就是他的无声抗争,而作为天才,他也不喜欢解释,一直都我行我素。
直到前不久的某一天,全家都和汽车犯冲的他也不例外,因为驾车去赴酒宴的路上打电话而坠崖,最后就算保住了一条命,但是作为一个外科医生的双手算是废了。
倒不是说截肢或者瘫痪什么的,而是因双手神经都出了问题,根本没办法保持稳定,稍微拿点什么东西就会剧烈抖动。
神经外科是一门非常精细的手艺,而他现在的手恐怕连给人修脚趾甲都做不到,所以他有些慌了。
大计划还没有完成,自己先报废了怎么行?
于是他辞掉了工作,用多年的积蓄在世界范围内四处求医。
他很快就发现别的医生比他赚钱快多了,自己过去只给富人看病的说法简直像是个笑话,别的医生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那是统统榨干。
只有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总是全都要!
斯特兰奇这才认识到自己过去的幼稚,但为时已晚。
他工作几年攒下的几百万身家,三个月之内就被其他同行赚走了,治疗效果嘛,大概就是新长出来的指甲盖好看了一点。
没有任何医生治得好他,花钱也没用。
在纽约的房子被法院拿去抵押还债,家具被完全搬空,水电气全断,账单和法院传单犹如雪花般飞来。
冷冰冰的城市露出了残酷的一面。
除了德琳护士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人来看望过他,他最后的自尊让他拒绝了她的帮助,悄悄离开。
他成了一个流浪汉,每天都窝在纽约港附近的小巷垃圾堆里睡觉,陷入了绝望。
纽约港是什么地方?这可是当年美国队长父亲工作过的地方,那位在威尔逊企业工作时就是在港口附近负责仓储和物流的。
这里的工人们在搬货之余也喜欢聊一些队长的事情,就仿佛说说那些,自己就和史蒂夫沾上亲戚了一样。
某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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