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要是有我小叔叔的消息,一定要告诉我。等我找到小叔叔,我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看着小姑娘真挚的目光,向红连连点头。
这个小姑娘的小叔叔和他好相似,甚至连遭遇都离奇的像。
尤其是她所说的那个人,经过他反复回忆,好像记起在年初那时,骑龙坡确实来过这样一个人,对方不仅年纪长相对得上,就连右手缺了两根手指头,还是个左撇子的消息都对得上。
“小琴啊,你要找你小叔叔,就不能急。你在这里找,他又跑去了那里,你们总是错过,怎么能找到人?你要是信得过大哥,不如就住到我家去。我找人帮忙一起找。相信很快就有他的消息了!”
“好啊好啊!”
小姑娘一口应下,又吐了吐小舌头:“大哥,你不知道,我一路找过来,都走了好多地方,走得好累。难得碰见大哥你这样的热心人,真是小琴的福气。啊,还有!你放心,我带了钱,饭钱我肯定会给你,绝不白吃你家的饭菜。”
说着,她手忙脚乱从背包里掏出一大叠钱,从里面抽了几张,也没数,便塞到向红手里。
“大哥,这段日子就给您添麻烦了。”
向红都眼珠子就盯着那波涛汹涌都胸口,喉咙处发出一道可疑都吞水都声音,嘶哑着嗓音。
“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快找到你小叔叔的。”
心怀鬼胎的向红顾不得肖倾野还在县医院里,唯恐朱正辉知道了坏了他的好事,把沈婉琴带回了自己的家。
等朱正辉回到家,发现向红已经走了,还窃喜了一番,忙按下欢喜急匆匆把偷回来的红薯都煮了,吃了个大饱。
至从沈婉琴到了向家,向红一切都不同了!
不但变得斯文有礼,就连家里的饭菜都变成了自己动手。
因为沈婉琴是从城里来的千金大小姐,不仅家里有钱,手上的票子更不少。可惜,唯一的缺陷就是不会做家务,刚来向家第一天,就险些烧了厨房。
此后,向红便撑着拐杖煮饭,洗衣,打扫等家务都一手包办了。
沈婉琴就是个小女儿家,对他那是全心全意的信奈,对他半点不设防。
每次看见对方那鼓囊囊的胸口,和紧实的臀部,他就偷偷地忍不住直吞唾沫。
忍不住故意说些荤段子,看着小姑娘一脸懵懂的模样,他就恨不能将她就地正法。
可惜,他的断腿严重拖累了他,让他只能看着眼馋,却不能吃进嘴里,心头干着急。又想到隔着一堵墙还躺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姑娘,他哪里还忍得住?
却不知道,沈婉琴对他简直恶心到极点。
沈婉琴并不叫这个名字,她原本就是城里做皮肉生意的小姐,每个月挣的钱不是被她赌输了,就是被她败光了。这些年不但没能存下养老的本钱,还因为赌博时被捉住了,给抓进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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