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他听到余政严问他:“你进酒吧了?”
余明朗的嘴角勾起一抹笑容,被他父亲的人看到了,的确,这样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放任自己的儿子独自一人生活在异国他乡,早在余明朗来这里的第一个月,他便知道余政严派了人跟着他。
那是他刚到墨尔本的时候,见到余政严派来的人时,他的脸正被一个高大的黑人男人按在墙上,那个人用枪抵着他的脑袋,另一只手正在他身上摸索着,国外最常见的抢劫,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一个看起来瘦弱的亚洲男孩,那时候的他才十六岁,的确又瘦又弱。
如果他记得没错,跟着他的有两人,是个两个高大的白种人,放在澳洲的地界上面,很常见,他们擅长伪装与跟随,在这一个月中,余明朗从来没有发现过任何异样,直到那个黑人男人被打翻在地。
其中一个人操着一口生硬的中文,对他说:“少爷。”
简单的两个字,他便明白了一切,那是余政严派来保护他的人,本来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最过于常见的关爱,但放在余明朗身上,这个从小感情缺失的小孩身上,却觉得发生的这一切尤为的刺眼,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拳头,又瘦又脆弱,一时觉得可笑又嘲讽。
“yood。”
他平静的绕过两人,却在侧身时说出了这句话。
后来······他可以将liam打的晕死。
余政严给两人下达的命令十分的简单,e。
只有这么一句话,雇主的意思是,不能逾距,余明朗干什么,他们都不会阻拦,余政严认为自己的儿子应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他也认为他的儿子可不是笼子中的金丝雀,他将来会是一匹饮血的狼。
余明朗将牛奶杯子放在了桌面上,杯子与大理石的平面相撞发出一声清脆的“啪”,他平静的嗯了一声,他的确进了酒吧。
余政严:“你还没有成年。”
他希望余明朗可以守住自己的底线,而不是像一群纨绔一样。
余明朗:“嗯。”
儿子不疼不痒的回答,在他心中看来,像是青春时期小孩叛逆的表现,但他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做事有自己的分寸,于是他耐着性子的问道:“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进去?”
余明朗答:“我也有自己的交际圈。”
余政严反复掂量着这句话,但作为一个父亲,他的确不是很赞同儿子为了交朋友而出入那种场所:“我希望你在做事之前可以考虑清楚,不要得不偿失,我很开心你能交到朋友,但是你应该想清楚为了这件事而付出一些代价到底值不值?”
余明朗一笑,那笑声通过话筒传过来,还带了一点电流的声音:“值,爸爸,我觉得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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