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瞥她一眼,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虽然也好奇,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朗华:“沈小姐说的对,不过,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想来,若是去天京的话,也会是和大少一起。”
他说话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
只见她眉毛轻挑,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她这才咧了嘴回应道:“朗先生说的极是,没准儿还是拖家带口。”
她哈哈笑了起来,可这笑就没达心底,更像自嘲。
朗华便知道了,这个丫头的主意大着呢,恐怕从始到终都没想过要嫁给那个杜聿航。
看来他不肯让顾歆儿母女回天京是对的。
又行了两条街,朗华提议请她喝咖啡,就当是她请他吃饭的回报了。
沈南瑗看了看时间,拒绝道:“不了朗先生,我和人还有约,先行告辞!”
这里离总府路已经不远了,沈南瑗招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微微笑着和朗华道别,就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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