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后海的酒吧街,灯红酒绿,珠宝般璀璨美丽,而且因为临着后海,完全没有寻常酒吧的轻浮烦躁,倒有些沉静厚重的感觉。
孟思诚带着秦娇进了一家名为“京城夜色”的小酒馆。虽然这家酒馆的门脸不大,里面却是木质的桌椅,带了些岁月的痕迹。朦胧的灯光下一个女歌手正唱着辛晓琪的《两两相忘》,低低的歌声,几分苍凉,几分无奈。
秦娇不觉放慢了脚步,也许真的老了,她很喜欢这里怀旧的感觉。她侧头看一眼身边的孟思诚,他感觉到,也看向她,眼光安静平和。
两个人选了靠窗的位置,坐好,孟思诚点了啤酒,秦娇点了果味的玛格丽特。
“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这里?”秦娇望着窗外静谧的湖水,似是不经意地问。
清淡的声音自耳边传来,“上次你说你回国不久,我想你可能也不熟悉这几年流行的那些歌。这里的曲子大概都是十年前的,大概你会喜欢。”
“谢谢!”秦娇并没有回头,依旧望着静静的水和闪烁的灯。她喜欢这里的确有几分是因为歌手唱着她熟悉的老歌。她跟总经理去过几次ktv,这些年的新歌,她的确没有一首会唱。记得以前看到网上有一句话是说他们这些在海外的人的,说他们就像化石,身上有的永远是离开之前那些年的印记。
而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讽刺。海归之前,她想既然她一辈子都要说蹩脚的英语,一辈子都不会明白同事们谈论的几十年前的美剧,一辈子都不懂得享受看棒球比赛或者橄榄球的比赛的乐趣,那么美国就永远不可能是她的家,所以海归吧,回家去吧。
可是回国了,她发现她穿着别人眼里过时的服装,说着过时的“现代”中文,唱着过时的“流行”歌曲,离开的这些年,家里发生的一切在她的生命中都是空白,与其说像化石,不如说更像个外嫁的女儿,这里曾经是她的家,她是主人,熟悉这里的一切,但几年后回家,她所熟悉的一切都已改变,她的身份也从主人也沦为了客人。
没错,她拥有动听的海归博士头衔,但她也不过是个在文化的夹缝中求生的人。
秦娇叹口气,刚好酒上来了,她拿起来朝孟思诚晃了晃,喝了一大口。水果味的酒,浓浓的酸甜,一点点辛辣,恰到好处的刺激着她的味觉,也让她的心头悄然一松。
孟思诚看到一愣,“你很能喝酒?”
秦娇冲着孟思诚挑眉一笑,“对,我很能喝酒。”
孟思诚也挑起了眉毛。
秦娇又喝了一大口,放下酒杯,依旧笑着,知道她能喝酒的人不多,她忽然觉得自己有心情给身边这个人说过故事。
“你知道吗,我以前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爱国,可是到了国外,好像突然变得爱国了,只喜欢说中国好,也不许别人说中国差。
有一次,公司里的年轻人一起去酒吧,一个俄罗斯女孩说她们俄罗斯人最能喝酒,我说中国人也很能喝的。她看我一眼,然后就把盐倒在手上,舔一下,一仰头喝干了一个tequ。
我想咱中国人也不能让个俄罗斯人给比下去了吧,就二话没说也照样喝了一个,我也喝了八个。
后来她不行了,非说这酒不好,要再跟我比vodka,其实比vodka她也赢不了我的。我那酒量可是老爸从小拿二锅头灌出来的。”
故事讲完了,秦娇面前的玛格丽特也见了底。孟思诚抬手又叫来一杯。秦娇一边喝酒,一边絮絮叨叨地给孟思诚讲那些在美国上学工作时的趣事。说了一会,她觉得有些累了,指指孟思诚,说:“该你了。”
孟思诚想了想说:“那我也讲一个吧。刚才你不是说你钓鱼,连着两天没钓上一条吗?我也钓过鱼,不过可是一秒钟就钓上来了。
小时候,我挺皮的,有一次想拿我哥的鱼竿去钓鱼。那时候我小,也不知道去哪钓。我当时记得天安门金水河里有鱼,就带着馒头去了。那儿的鱼特大,还一看馒头就咬,我一下子就钓上来一条,等我拎着鱼要回家的时候,被桥上的警卫看见了,二话不说就把我教训了一顿,还告诉了我爸,我爸打了我一顿,把我哥的鱼竿也给扔了。后来我还被我哥骂了一顿。”
秦娇一边喝酒,一边听,一边傻乐。喝着喝着,她的脑袋开始发晕了,眼前的孟思诚也从一个变成了好几个。
思绪混乱的时候,她好像听到有人问她:“你的房门号是多少?”
“502”她下意识地答。
“靠,你居然住顶楼,这楼还没电梯。”她听到想这人怎么这么没礼貌,其实她还想说,那不是顶楼,顶楼是六楼,可她实在太困了。
第二天一早,秦娇在一阵刺眼的阳光中醒来。她费力地睁开酸涩的眼,只觉得头痛欲裂,脑中一片空白。她想了半天,也不明白自己怎么窗子都没关就睡了。
口渴的实在厉害,秦娇爬起来去找水喝。一进厨房,就看见一个人撅着屁股,背对着门口在翻冰箱。秦娇一呆,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她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疼得“哎呦”叫了一声。
那人闻声转头。秦娇一愣,过了两秒,疑惑地问:“孟思诚,你,你怎么在这。这是我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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