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确实是了解消息的好地方,刘璃之前也经常去那边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关于罪城的新消息,能方便自己接下来的行动。但最近这些天却一直忙于寻找一把合适的武器,自然也没有时间再去酒馆那种打发时间的地方。
“延辉”在与沼鳄的战斗中完全损毁让刘璃很是无奈,想再找一把那么趁手的武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还好,在铁臂岗哨,这个为了应对沼泽中魔兽的威胁所建立起来的哨所,出售武器的商铺还是不少的。不过刘璃也是在今天才刚刚找到一把比较趁手的武器,没办法,长枪这种武器比起刀剑来说本就不是特别常见,而刘璃对于武器重量的要求又远超常人,自然没那么容易找到“延辉”的替代品。
“找人吗?”伊芙沉思了一下,“倒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的商队在罪城最多停留三天,若是你到时候还没有找到你想要找的人,我可不会为了你一个人拖延商队的行程。”
对于伊芙的决定,刘璃并没有感到意外。他知道自己最近在铁壁岗哨确实有了一些名气,独自狩猎沼鳄那件事在佣兵评价上为自己加了不少分,却也没有自视甚高地认为面前的女商人会为自己提供更多的帮助。对于她来说自己只是个偶然遇见的陌生人,或许出于好奇心她能在一些事上给自己行个方便,但也完全不可能因为自己的行动打乱她之前的计划。
“好吧,既然你同意,那带你过去一趟倒也不是什么问题。”见刘璃并没有反对自己的决定,伊芙对刘璃的评价也随之提高了几分,至少他没有像大多年轻人那样取得了一点成绩就眼高于顶。“跟我来吧,他们应该已经到楼下了,正好带你去见一见这次的同伴。”
跟随伊芙来到旅店楼下的刘璃倒是意外地看到了几个熟人。作为一名施法者,刘璃的记忆力自然是不错的,看着眼前背负着一把双手长剑的大胡子,刘璃也不由得一怔。看样子伊芙在这里雇佣的佣兵团,应该就是“灰角”了。而这个大胡子正是自己的“熟人”,曾经因为恒的关系跟自己打了一场的那个家伙,“我记得名字好像叫……彻。”刘璃暗暗嘀咕了一句。
“哎?刘璃?居然真的是你。”看到刘璃,彻倒是没有因为当初的失败而有所仇视,反而满脸欣喜的打着招呼,当然,想透过浓密的大胡子分辨他的表情也确实很不容易。“这两天听到传闻提到力气很大的年轻枪战士我就在猜是不是你,没想到还真让我猜中了,你怎么想到来这里讨生活了?不跟着鲍威尔了?要不干脆来我们‘灰角’吧,以你的实力足以胜任小队长了。”
彻自然不知道刘璃的施法者身份,更不可能想得到这次刘璃来到沼泽区域其实是带着任务的。不过就算之前的关系不是很和谐,刘璃看到熟人之后还是感觉很是开心,尤其是听到彻说的话,不仅完全没把当初那小小的矛盾放在心上,言语中更是有着一丝关心。刘璃是后来听“灰角”其他人的谈话才有所了解,彻已经出门在外做佣兵许多年未曾回家了,赚到的钱财大多都是寄回家里补贴家用。而在帝国北方,他的家乡,父母带着比他小很多的弟弟生活在那里。当初在驿站小镇的酒馆中,刘璃面对他时那毫不畏惧的态度让他想起远在家乡的那倔强的小子。更何况当初那场战斗,输的还是他自己,更让他对刘璃的感官好上不少。
刘璃并没有出言询问为什么“灰角”佣兵团会来这里,这些对他来说并不重要。不过这趟旅程有“熟人”为伴,刘璃还是很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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