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兔子警敏的很,先是左右看看,见却是没有危险便蹭蹭两下,蹦到草丛中间开始吃那块带香味的东西。
季云常似乎笑了一下,轻轻的拉起袖口,举袖箭嗖嗖的两下,那兔子便被击中。
他快步过去,拽着耳朵将兔子拿起,带我一路下山,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捡杂草打火石,很快就点了篝火。然后他拿着兔子去小溪边鼓捣了一番,回来时,兔子已经被用泥包好。
☆、第六十四章 何为情投意合
他熟练的在地上挖出一个小坑,将泥巴球塞进去,又用树枝将火堆移到坑上,不时的添加柴火。过了一会,他似是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将火堆移开,用一截树叉将泥球挖出来。
有点烫,他缓将一下,用树叉将烧脆的泥层敲裂,往两边一剥,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兔肉便现了出来。
“咕噜噜……”我的肚子很诚实的叫了起来。
季云常微微一笑,用草也垫着。扯下那只最大的的后腿递过来。也真是饿了,我接过来大大的就是一口。
又香又嫩,肉质松软,这就是人间美味啊!
我赶紧又大口的吃了一口,他不知在里面放了什么,肉中没有一点腥膻之气,反而隐有一股甘香,仔细去品,还有一股淡的草香。
“你放了什么在里面?”我问。
他将兔子的肚子分开一点,里面有些许蔫软的草叶,我只能隐约辨认出其中的薄荷叶和三七草,其他的都不认识,应该都是他在河边附近采的。
我撕咬下一块兔肉,道“喂,这东西弄的挺好吃的,你和谁学的啊?”
他从袖里掏出小刀,将大块的肉割成小块,优雅的送进口中。缓慢的嚼咽下去后,才道“书中自由黄金屋,自然是书里学的。”
他那文绉绉的大人模样像极了学究夫子,我忍不住在想,这家伙长大后,会是怎样一番模样。
都说儿子像爹。我听说庆国侯清风傲骨,当年浴血杀场却是以一敌十,只要是季侯爷挂帅,敌人无不闻风丧胆,甚至一度挂出来免战牌,可想而知有多威风。
很难想这两种不同的性格。会融合在同一个人身上,只可惜季国侯在五年前生了一场大病,从此深居简出,近两年更是四处云游,很少回到府中。季云常性格温雅,少言淡语,隐有清傲之风,以后许会如老侯爷一样,成为一代佳话。
这功夫,我已经吃完了一条兔腿,季云常又拽下一只给我。这兔腿一直在火边温着,比之刚才更加入味,我忍不住赞道“喂,你这自学的手艺,比武夫子,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季云常似乎是弯了一下唇角,道“其实,我也很想如武夫子所说的那样,去草原当个闲散的厨子,闲时在草原上踏马长歌,夜晚可以看着草原的无边落日,听马头琴悠扬,打着篝火,邀三五好友。携莫逆红颜,享受闲散时光。”
我微微一笑,“你家老侯爷,若是知道你如此宏图大志,定然会气的吹胡子瞪眼的,你这活法。好似一个江湖侠客。”
季云常挑了几下篝火,眼色微沉。
半响,他轻声道,“王侯将相之家,有太多无奈,却无太多选择,你我皆是如此,若是可以选,做个江湖侠客也是不错。一辈子游离名山大川,见识广阔。
书上说西祁之邻的中陆国,有一极寒之地,里面有一奇异的雪山,山腰是血,山顶却是树木丛生,仿如夏日。里面还生着一种绿色的小花,泡水而服十分提神醒脑。
南疆以东是片沙漠,那里绵绵数十里不见人烟,漠中却有数十家民居客栈,来往商队可以住在那里,看炊烟如幕,长河落日。若能有机会,真想去看看才好。”
我笑道“你说这话好似一个久经沧桑的老者一般,不过你说的这活法却是不错。我也想着有一天,可以游历四海。尝遍大江南北的美食。”
他似乎笑了一下,道“你适合嫁个厨子,这样,他就会在府里,做大江南北的美味给你。”
一说到嫁娶,我似乎感觉自己重新躺在了蛇窟里,心下莫名的烦躁,道“谁说女子非要嫁人,我这辈子不嫁。”
季云常浅笑,道“你说的倒是简单,但是哪有女子不嫁的道理。”
“再说,你是苏霍将军之孙,乃是将相名门,按律当由陛下赐婚。等你到了及笄之时,我主陛下定会为你赐婚,你怎么可能不嫁。”
我心下更是烦躁,眼前尽是相府的十里红妆,当即怒道“那我也不嫁!”
山中清幽,夜风将我的声音扩大了数倍,季云常愣了,怪异的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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