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作文,整天就是听听听,读读读,背背背。除此之外,高考总复习的第一轮复习即将结束。
做事情要么不做,既然做了那就要把它做好,做到位。余晓冉现在说话都有想蹦英文的冲动。
赵老师作为他们的指导老师,真是尽心尽责,他一共总结了十八个话题,每个话题安排五篇不同的范文,让六个人去背。不知道其他人如何对待,余晓冉真是一篇一篇背的,仗着记忆力不错,每篇都拿下。但是有一个弊病,可能还是背得不熟吧,余晓冉很容易就背窜了。
演讲大赛和主持比赛是同一个大赛的两个环节,演讲大赛一个可以提前准备,一个当场抽取,主持比赛的话题也是当场抽取,考验临场应变能力。所以死记硬背可以求稳,但是出不了彩。余晓冉心里深知这一点,可是,让她拿到一道英文题,随手就可以写一篇,直接口头表达的话,她就有点为难了。
距离比赛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她除了睡觉,吃饭,写作业之外,紧锣密鼓地准备,有时甚至课都允许不用上。老师老早就特许余晓冉不用写作业,但是她觉得写作业可以获得安全感。全班只有她一个人把老师发下来的各种资料做完。
周一到周五是赵老师集训时间,周末是她和彭泽昊约好开小灶时间。
他们约在临市图书馆的大厅里练习。余晓冉到的时候,彭泽昊已经占好位置,还很贴心地买了奶茶。
“不好意思,久等了。”余晓冉明明提早十分钟了,他居然还要早。
“没事,我在这边自习。”彭泽昊把奶茶放到她跟前,同时在自己面前放了一杯“这是你的,这是我的。别跟我客气。”
“谢谢。”没必要为一杯奶茶推来推去,余晓冉戳开奶茶,没喝,拿出英语资料,掩嘴打了个哈欠,昨天晚上看英文电影看得晚了。
“这样啊,我来当点读机,你来给我抽话题。点到哪个,我就背哪个。”余晓冉向来喜欢速战速决,背的这些话题用抽的方式检测,也是可以的。
“好的。”作为余晓冉的迷弟,当然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背诵,是最简单的学习方式。
余晓冉等着他抽话题,彭泽昊也不含糊,每次余晓冉还没有背到一半就被他打断换下一个话题,竟然还有两个话题合在一块的抽法。她貌似觉察出一些什么,但还很难用语言来概括和总结。
“我们俩换一换,我来给你抽。”余晓冉觉得自己需要停下来做一些思考。
彭泽昊非常自信地吐出一串又一串和赵老师准备的范文不同的但又合乎话题的英文来,有几句还是余晓冉在英文电影里听到过的,很是惊艳。发音并不是一口标准的美音,但是很流利。余晓冉从五岁开始系统学英语学的是英音,虽然后来学的并不系统,但是一直坚持跟读,从跟读磁带到跟读光盘,再到跟读mp3,十二年来,也不是一口地道的伦敦腔。
问题不在发音上。
在流利表达之前,发音都是次要的。中国人学英语很喜欢本末倒置,会一点英语的人都会去注意自己人的发音,而不注意其表达的内容。久而久之,中国人就不习惯开口,所以在中国,能够流利地用英文表达自身想法给外国人听的人,占其庞大人口数量的比重真的相当于九牛一毛。
余晓冉意识到了,是灵活丰富的内容。她非常死板地记忆老师给的作文,一字不差,但是表现出来的只是背诵,即便加上预先排练好的手势动作,也会很生硬。而彭泽昊是调动自己积累到的格言警句和结构,来强调自己的想法和表达,脸上也有思考过后才有的那种神采,以及相信自己的自信。
这就很体现她的生活了,余晓冉缺乏的就是这种属于自己的从容。她的行为处事和言谈举止都是从她遇见过的人身上学过来的,如果发生了看到过的事情,ok,她可以模仿着应付;若是没有遇到过,她会变得很保守而无措。好在她爱看书,书上也可以学到一些。所以,她只有貌似的主见,而没有真的主见,也就是她还没有娜拉的那种“那么我呢?”的觉悟。
“你的内容挺好的,我要向你学习。”她决定要打破一板一眼背诵的文章,而去掌握英文演讲文体的形式与句式。“我看你准备挺充分的,我再整理整理,我们来练习对话。你先做作业,我好了就叫你。”
“好的,你慢慢来。我不着急。”彭泽昊开心极了,觉得之前自己一直上补习班的那种无趣和无奈都没了。
话题还是按照以前的话题分类,她在每一个话题后面,写自己背到过的英文和中文的格言谚语,也写事例,演讲用事例更容易打动人。也并没有完整地写出一篇新的来,就是一个大纲。这也是一个长足的进步了。但是,她在心里组织语言的过程当中还很结巴,断断续续的。
写好之后,她先试着在脑海里组织句子,替换用词,组成一篇有条理、逻辑清晰的文章。大纲这种方式很锻炼人的临场应变和自信力。格言是早前积累在心里的,现在就是调动,也不怕忘记。如果单是积累,不去运用,那真是死读书。余晓冉在这一天最大的收获就是意识到自己之前死读书了,虽然成绩表现出来了,但是她很累。
之前,她给主持比赛的每个话题都写了完整的稿子,从“ltlelcour”。余晓冉还在想怎么说服彭泽昊来背她写的稿子,或者彭泽昊的稿子更好,她来背他的也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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