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就不负希冀地带回了被永乐门人忽视的赤离草。
沈桐儿不敢想象她是否在饿的时候吃了人,也不敢想她会怎样把黄誉齐养大。
从未有过的道德难题根本不可能瞬间便产生答案。
终于能自如落地之后,小姑娘自然急着道别,拱手道:“多谢收留,但我得抓紧时间去见小白,带它回家了。”
“举手之劳而已。”羽夕的确是很迷恋关于人的一切,在这短短相聚的功夫,竟然亲手缝了身新衣服送给她:“沈姑娘还是体体面面地离开吧,女孩子不可以太邋遢,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意中人。”
“意中人?”沈桐儿童心未泯地笑起来,捧着脸说:“我才不要呢,除非他比我的小白还可爱。”
这姑娘显然已经用白鸟主人的身份自居了。
羽夕发现她同样并不了解那个神秘的生物,到觉得饶有趣味,眨眨眼道:“原来姑娘没有意中人,但已经有了意中鸟啊。”
“是的!让我先去买个好看的笼子。”沈桐儿拿起桌上的新衣服比了比:“哇,真漂亮,我娘因为看不见所以从来不给我绣花呢。”
羽夕安静地望着她,目光温柔如水,又哪里像是只嗜血的怪兽?
27.那人却在……
饱经磨难的南陵原百废待兴,所有歌舞升平的快乐都消失了,唯独寿衣店和棺材铺因此役发起横财。
沈桐儿也是很不容易才讨到些纸钱的。
许乔早已尸骨无存了,只剩下把从岸边遗物中苦苦寻觅到的宝剑可以入葬。
郊外坟岗天远风高,小姑娘沉默无声地燃起缕缕青烟,无声叹息。
她从来不曾对世间万物充盈爱意,甚至很小就明白云娘常言那必要自保的道理。
但人这种东西,骨子里一定有天生就存在的善意吧?
否则那个常常狐假虎威、拿不出大本事的许乔为何会搭上性命施救呢?
沈桐儿的内心并未有她面上的表情的轻松,告别羽夕后,边恢复独来独往时方才会露出的描述不清的悲伤。
感动当然有感动……
但更多在痛。
如果无法保护一个人,就不要把他当朋友了。
平白无故造成生死别离,倒不如压根不认识许乔和阿古,却让他们好好活着强呢。
闷热的夏风忽然吹散满地苍白的纸钱,像是在三伏天里下了场白雪。
沈桐儿深吸了口气,愿望不远处向灰暗的南陵原,暗自思索:异常强大的白鸟到底是什么来历?又是谁有能力让余离那般厉害的异鬼在这苦守十多年?看来那些怪物有着藏在阴影中的属于它们自己的世界,可凭借自己能探得几何……
罢了,毕竟离家已久,先把宝贵的赤离草送回给云娘才对。
至于酿成所有悲剧的罪魁祸首,日后再追寻也不迟。
只要老天有安排,她总能寻到机会为两个惨死的少年认真报仇。
想到这里,沈桐儿便伸着懒腰站了起来,拎起自己从当铺里捡便宜买到的白色鸟笼,弯起可爱的大眼睛自言自语:“小白,你肯定会喜欢自己的新家吧?”
——
当然不怎么喜欢“新家”的白鸟并没有远去,它躲避着闲人耳目,在夜锦河底辛苦地翻找过很多天,才终在淤泥中发现了余离的遗物,其中诸多宝器金银在其看来都是废物,最后只带走些许魂尘和一个神秘的玉匣,转而便飞回瘴气缭绕的迷雩山里去享受着久违的安宁。
寒风和冰雪早就随着被收敛的力气而消散了,尚未遭受破坏的古木依旧参天,展现出异常蓬勃的生机。
白鸟服下魂尘,以便自己能够更稳定地维持着人类的外表,化作白衣公子坐于河边。
他先是抬头凝望过头顶深深浅浅的绿,接着才郑重其事地打开玉匣,摸出里面的黄金简。
根本无法记清的漫长岁月早已逝去,只有黄金简上篆刻的字迹仍历久弥新。
《天光集》——白衣公子伸出骨节分明的美手,慢慢抚摸过这三个字,泛起种大梦已逝的错觉。
如果什么都没有改变该多好。
这无用的感慨至今还会不时徘徊在心间。
幸好……
白衣公子拿摸出那串珊瑚珠,微露笑意,而后将这些宝贝都藏在瀑布边的石后,打算精心沐浴,再换上从人类市集中偷来的新衣、为未来做些打算。
清澈的水花不断砸在平静的水面上,化成薄薄的朦胧的雾。
他裸/露着劲瘦而又伤痕累累的脊背,刚刚撩开黑绸似的长发,竟听到附近有脚步声,不由瞬间躲到不起眼的角落皱起眉头。
原来是步伐轻快的沈桐儿。
她被羽夕打扮干净,依然梳子头,像小猴般跑到附近喊道:“小白!你在吗?”
未着寸缕的公子有些紧张地低头打量自己,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恢复鸟形迎上去。
然而沈桐儿却插着腰叹气抱怨:“去哪了,亏我买到个这么漂亮的笼子,还镶着宝石呢,我都没有带过宝石!”
笼子……
公子张着黑白分明的美眸,顿时哑然。
沈桐儿东瞅西看,又朝着天空大喊:“小白!你在不在呀,你答应过做我的小鸟的!”
泡在泉水里的公子越听越往下沉,根本不想面对此刻的一切。
幸好沈桐儿不算很细心,并未发现他留在岸边的东西,转身就嘟囔着跑去别处找寻了。
——
如果一座城并未在灾难中覆灭,那它就会变的比从前更坚强。
金银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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