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与明清农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悖论
陈支平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史学集刊2006年第1期
注明:这是国内大学者的研究论文了,小说中的经济运作改良和本文有很大关系,这篇论文很大程度证明,中国人口的增加,对传统社会经济的压力是巨大的,也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一、明清农业经济史研究悖论的提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历史社会的进步是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自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引进到中国历史学的研究中来之后,中国的历史学家们力图运用这样的原理来阐释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向。中国历史学家的努力,取得了许多与旧史学截然不同的卓越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学的学术发展方向。
运用唯物史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来剖析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必须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中国文明史开始以来,这个经济基础的整体趋向是发展进步的,越到晚近时期,这个经济基础的发展水平越高;二是农业是经济基础的基础,农业经济的进步,特别是农业生产力的进步,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最具决定性的经济因素。正因为如此,半个多世纪以来,关于中国历史上各个发展阶段的经济基础及其发展水平,尤其是农业经济史的研究,成了中国历史学家们探索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学相结合的重中之重。
然而,大概是由于中国的历史学家们背负了过于沉重的历史和社会使命感的缘故,人们在孜孜探索中国历史上经济基础发展水平及其阶段的同时,有意或者无意地掀起了另外一个有关唯物史观历史发展阶段的重大命题,这就是:中国的传统社会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经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原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必须具备诸多的内部和外部社会经济条件,特别是必须建立在传统的农业等经济生产力发展到较高的历史阶段、自然经济结构开始瓦解的状况下滋生出来的。中国如果在明清时期开始出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那么就意味着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至少是农业生产力及农业经济必须比唐宋时期有着更为显著的进步,发展到较高的水平,从而全面地推动其他经济成分的长足进展,形成足够的经济动力来促进中国的传统生产方式向新的生产方式产生质的跃进。否则,所谓的明清时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根本无法滋生存活。
明清时期中国出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命题的提出,给研究明清农业经济史的学者们制造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难题。为了适应这一理论命题,从事明清农业经济史研究的学者们,一方面要面对宋元以来中国农业生产力进展缓慢甚至是停滞不前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则要绞尽脑汁来论证明清时期的农业经济是如何地有力促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产生的基本前提,没有丝毫转圆的退路。在这种两难的悖论夹击之中,明清农业经济史的研究,不能不出现某些理论与史实之间相互脱离的反常现象。
二、明清两代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标志是什么?迄今为止,研究明清农业经济史的论著很多。然而,我们从有关研究明清两代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论著中,看不到多少关于农业科技或者农业耕作技术制度有着明显进步的记述。研究明清两代社会经济史的学者,坚信自己研究的这两个朝代,是中国历史以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时期。为了充分论证这一点,学者举出了诸如农业、手工业、商业、商品市场经济等种种的史料记载。令人遗憾的是,人们在论述明清两代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时,基本上是以引进扩种粗粮品种如番薯、玉米等以便解决贫民的饥饿;以及开垦边疆、山区的荒地以扩大耕地面积这两项史实作为主要标志的(除此之外还有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的扩种)。至于农业生产工具的改进、耕作制度的变革、水利肥料的创新等等方面,很少能够看到有比前代较为显著的进步,更谈不上具有跨越性的进步了。
明清两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主要体现在粗粮品种的引进推广和边疆、山区荒地的开垦方面,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悲哀。中国传统的主要食粮是稻谷和麦子,这虽然与游牧民族的以动物肉为主食的饮食结构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在以植物为主食的物种中,仍然不失为比较精细的食物。假如说明清时期中国的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以引进扩种番薯、玉米等粗粮品种为主要标志的话,那么就意味着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运转是以恶化下层民众的生活水准为代价的。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粮食生产的增加,主要依赖扩大土地耕作面积和提高粮食亩产量这两条途径来实现。中国农业经过二千多年的磨练,其自然条件优越的可耕地面积,到明清时期已经所剩无几。人们希望在可耕地面积上有所进展,更多的途径只能是向边疆区域或自然条件较差的山区开垦。而这种可耕地面积的扩大,一方面是可增加的数量毕竟有限,而另一方面则因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充其量只是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对于缓解整个中国的粮食供应危机,作用终究不会很大。
在土地可耕面积扩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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