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能够在中华文明诸多朝代中保持自己的正统地位,很大程度取决于儒家为皇帝服务的特性,这是儒家地根。它会随着皇帝的要求而变化,当它的统治地位难保的时候,它可以变地稍微开化一些,但如果皇帝要严格管制百姓。它立刻就可以变得很拘谨,成为统治者最有用的武器。
就统治武器而言,刘协已经掌握了道教,对儒家的这种特性也再也不重视了,甚至是抵触了,此后的几日,刘协开始前往襄阳学府、长江学府、襄阳理工学府和中央太学府讲课,《新道德经》也已经编定完善,在老子的原本上,除去一部分兵道抵制学说。并在其基础上,提倡大汉帝国的百姓应该具备的国民特性,即:自立且保持团结、坚强且向往荣耀、守法且维持理性、尚道且尊崇自然。
《新道德经》第一页第一条:汉之国民者,立而知众,强而求荣,守而善思,以道为万物之本,以道守万物。
为了让老百姓也能够明白其中的道理,对《新道德经》做了官方的注释。对于《新道德经》的印刷版本,刘协定为两种,一种有爵位者和学者地精致版,一种是廉价的襄阳薄纸印制的通行版。精致版起印量为六十万册,分三年印刷完,几乎大汉所有的公、侯、伯、子、男、新六爵和所有的学子,包括郡学和军院的学子都能够拥有,通行版为六百万册,分十年印刷完。
由于《新道德经》的总字数只有六万字。精致版的成本是三百钱一册,通行版去掉了大量老百姓无法掌握得东西,只有一万两千字,成本二十钱一册。
《新道德经》之外还有两本书同时出现,其一是《治国论》,其二是《三尊道经》。
在《治国论》中。刘协正式在老子思想的德治基础上。引进了意大利学者马基雅维里地思想。
马基雅维里是欧洲在博丹、霍布斯、胡克、洛克出现的一位并不为人广知的思想家,但他确实是欧洲国家概念的提出者。在tivu两部著作中,他提出了国家的基本概念和德治学说,正是在他的思想被欧洲各国王室接受后,欧洲各国的版图才稳定下来。
在《治国论》中,刘协第一次以大汉帝国正统也是唯一的皇帝身份出现,他提出大汉帝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结构,它涵括一切,所有组成部分都要服从中央。国家中地任何宗教、信仰和民族机构都要服从帝国管理者,国家涵括领土范围内的一切权威,在领土范围内,不存在高于国家的权威。
州治略府和商社、家族、个人都是大汉帝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根据大汉帝国规定而成立的权力结构或者自愿团体。
强调因为有大汉帝国才能有大汉皇帝,如果皇帝没有能力代表大汉帝国利益,那就要在皇位继承人中选择更优秀的人担任皇帝,并提出帝国双重商议制,皇帝必须符合大汉皇帝九禁条约,在皇帝能力不足地情况下,一旦其能力不足情况达到皇帝九禁条约标准时,中央皇廷、中央统帅府地次一级官员及御府三总祭、统帅府参谋院总祭、和中央治略府三公达成一致,可以在皇帝合法继承人中选择最优秀的继承人,但人选必须有皇室内部决议,在新皇帝继承者选出后,原任皇帝必须正式禅让。
皇帝九禁条约为:一、凡大汉帝国皇帝,必须统领禁军、大汉帝国军(汉军)、驻防军保卫国家疆域,如在疆域失守二十年内未能夺回者属于九禁条约内失职,必须举行帝国双重商议;二、凡大汉帝国皇帝,必须确保道教及道家正统地位,如遭遇内部或外域其他学说挑衅,不能维护道教及道家正统地位者属于九禁条约内失职,必须举行帝国双重商议;三、凡大汉帝国皇帝,任内遭遇外国或其他文明。选择闭关自守者属于九禁条约内失职,必须举行帝国双重商议;四、凡大汉帝国皇帝,必须行使正常监督中央治略府权利,如国家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必须执行中央治略府三公更换事宜。如用人唯亲不更换者,属于九禁条约内失职,必须举行双重商议;五、凡大汉帝国皇帝合法继承人,必须为现任大汉皇帝嫡系子兄侄叔。首选子,次选兄,后选侄,最后人选为叔;六、凡继承大汉帝国皇帝者,必须确保年纪超过二十周岁,在中央太学府太学别院学习时间超过六年,在禁军服役时间超过三年。七、凡继承大汉帝国皇帝者,任前必须在草原、海洋、山地三种地形下各执行禁军兵役一年或以上;八、凡继承大汉帝国皇帝者,必须系统学习道家思想,学习法学、儒学理论。系统学习财经学、数学、理学、兵学、管筹学、水利学、农学、商学、工学,初步学习天文学、虫兽学、建筑学、地理学、组织学;九、凡继承大汉帝国皇帝者,必须能够继承道教教主之责。
强调大汉帝国在道德上是中立地,具有两面性,也就是说,大汉帝国并没有像老子、孔子或者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样,认为国家是提高公民道德品质或促进其潜力发展地工具,恰恰相反,《治国论》隐含表达了握有国家权力的人可以追求任何符合帝国利益的目的。
国家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追求更大地国家利益。而不是简单的统治百姓,大汉帝国皇帝的权力是道所赋予的,他地责任是追求更大的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内所有民众的合法利益。
国家利益开拓的根本就是为了国家内部的皇帝、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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