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在的硬件开发系统,这个fc也就是日本的任天堂公司于1983年开发出来的一款家庭游戏机,日版全名叫做fr,简称fa。也就是90年代几乎每个小孩子家里都有的红白机,它的山寨版很有名,叫做“小霸王游戏机”。
而先锋开发的这个fc硬件开发系统也个神奇的玩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按照国际电视游戏界,或者正规点,国际电子游戏业界的惯例,主机厂商会专门出一个硬件开发系统为软件厂商服务。打个比方,出了fc的任天堂,会专门开发一个fc的硬件开发系统,或者专业点,叫做fc开发用机。而这种fc开发用机就是专门给各大游戏厂商用来制作fc游戏时用的。同样md、ps、ps2、wii等游戏机都有各自的开发用机。一般来说,这种开发用机都是主机厂商或租或卖给游戏开发厂商开发用,又涉及知识产权,所以国外没人生产这种开发用机。
但是当时大陆没有任天堂的相关办事处,也没有任何国际游戏厂商的分公司,所以国内想开发fc游戏的厂商完全得不到fc的开发用机。当先锋看准这个市场,自己开发出来一个硬件开发系统以后,以4万元一部的价格向全国游戏企业出售,好是赚了一笔。
还有个段子,说是一个台湾的游戏厂商老板,他的公司是给日本某个游戏厂商打打下手。然后后来他有次来北京参观先锋公司,他刚开始还一副鼻孔朝天看不起大陆技术的样子,到处炫耀自己公司开发出来的fc仿盗版加密系统。结果当时的先锋员工拿了他的一盘加密卡放到fc硬件开发系统上后5分钟,那台湾老板就满头汗的打越洋电话回台湾,当时就跟公司里的工程师说:“你们要tmd注意哦!我看到那帮大陆人开发系统太厉害了,卡一插上去马上就可以看到跟踪的反汇编程式和数据一阵疯跑!什么东西都看的一清二楚。”而那个电话之后,台湾老板变得和和气气,再也不敢小瞧大陆人的技术能力。
这个段子听着很爽,但是沈红星注意到的则是那个fc开发用机。因为要弄出来这么一台机器,对fc本身的硬件要熟到不行不行。为什么?因为这个机器是用来开发fc游戏用的,如果对fc硬件机能不熟的话,那未来游戏做好了放到fc上玩不了怎么办?
而fc和沈红星想要做游戏的那个ga的不一样,但这帮人怎么也有类似经验了,总比其他的游戏公司的人好。
他这个时候倒是还真想跟前岛的人混的熟点,这样要挖墙脚也方便不是?俗话说得好,只要锄头舞得好,那有墙角挖不倒。
所以他基本决定答应前岛的改变,反正白拿钱还能混脸熟不是。于是沈红星就开口安慰道:“不说这些了,卞总你们是专业人士,我相信给你们点时间,你们肯定能做出来最好的。”
看到前岛二人组恢复了点士气,沈红星继续问道:“不知道卞总转让游戏改编权的合同带来没有?”
卞明本来已经被沈红星打击的都觉得自己不适合做游戏了,可现在一听沈红星的意思,好像还有戏?他忙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抽出一份合同递给沈红星,本来他还下意识的想说自己定的分成合同对沈红星的收入更有好处,可是刚一张嘴就联想到了之前被沈红星打击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就是说不出来了。
沈红星接过合同,然后稍微斜身让了点空间和徐晓燕一起看了起来。翻看了两页以后,沈红星看着合同差点笑出来。他心里想道“分成合同?你们以为你们是起点啊?怎么不来个合作签约呢?小屁公司一个,不买断谁tmd会去你们那。”
然后再看下去,这个游戏改编权还是一次性转让给他们5年,5年,用不了一年他们就要停止开发游戏了,未来要是把他们的各种跟游戏相关的权利卖给别的公司的话,那自己这改编权也跟着走了。
沈红星把合同给了还没看完的徐晓燕,然后冷笑地看着卞明问道:“卞总还真当我沈红星是傻瓜新人啊?这么点东西就想把我打发了?”
卞明一看自己定的原始合同没能降服沈红星,于是赶忙笑道:“哎呀,红星,不要急嘛。合同着布什还没签么,我们大家可以讨论嘛。做生意不就是漫天开价坐地还钱么……”
“漫天开价坐地还钱么?”沈红星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说道:“那这样,分成合同可以,不过改编权转让期限改成1年,一年到期以后如果贵公司还没把游戏上市,那么贵是优先续约厂商,不过此权利不可二次转让。诶诶诶,别说一年不够啊,一个游戏的制作时间通常是8到10个月,给你们12个月还做不出来的话,只要你们公司不倒闭,可以续约啊。
然后呢,贵公司要支援一个7至8人的游戏制作团队给我,他们在云港的一切费用我负责,甚至贵公司应该发给他们的工资我也可以出。这7到8人的团队,要求程序员必须是当年先锋时期出来的、开发过fc硬件开发系统的程序员。我要自己做游戏玩……”
卞明听到沈红星的这番话,完全傻眼了。别说他,就是旁边的屠峻德和徐晓燕也是完全听傻了。徐晓燕惊讶的是沈红星这个才15岁的家伙,写书弄电视剧还不够,现在连游戏也要插手?这还让不让普通人活了啊。
而卞明和屠峻德则是在惊讶着沈红星还真是坐地还钱啊,这都哪出跟哪出啊?卞明赶紧问道:“不知道红星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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