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森忍不住笑了一下,他觉得他能想象那个场景,又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来。
“说起来,蓝森先生,你这样真的很像学生啊。”连恰把他从头看到脚,十分肯定地点点头,“只要不是特别盯着你看,绝对看不出来的。”
蓝森摘了围裙,换了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运动鞋,上半身套了一件深灰色的连帽卫衣,帽子被他拉起来戴着遮住头发,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
视线一扫,这就是个看起来有点颓废文气的大学生,没办法和蓝色森林散发着高岭之花气息的老板联系在一起。
因为在走路,写字变得不方便,蓝森思量了一会儿,惜字如金地回答:“我以前穿这个。”
幸好,连恰的思维跟得上:“是说你大学的时候穿这个吗?”
蓝森点头——只是他那时候不戴眼镜,也很少把帽子戴起来,帽子的作用只是在他去洗手间时,别让他因为长发把人吓一跳而已。甚至他大学的时候很少扎头发,都是梳顺了之后就那么披着,毕业以后因为常常在厨房里,觉得长发不方便,这才开始用辫绳和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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