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是凶器。
在国内的环境中,刀具的收藏不可能大热,尤其是一些精致的军工匕首,很难弄到手,这些往往是收藏爱好者趋之若鹜的精品。
赵安的手指在刀刃上轻轻抚过,露出一条细细的痕迹,没有出血。
看到赵安的这个动作,马世龙有些惊讶,“很会玩的样子啊。”
赵安把匕首收了起来,“怎么样,我给你的歌?”
马世龙马上兴奋起来,“赵安,从来不知道你这么厉害,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不如我们组建一个乐队吧。”
在拜金主义还没有深入到高中校园时,会唱歌会弹吉他的男孩子还是十分受欢迎的。更何况就算是在十多年后,一个会弹吉他的富二代当然也能收获更多的赞美,一个会弹吉他的穷二代或者只会得到一句“如果你家里再有钱一点该多好啊!”
赵安最开始只知道马世龙爷爷是郡沙中学的校长,最近才知道马世龙的父亲担任湘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马世龙虽然说不上人畜无害,但是他父亲既然能够坐上那个位置,自然意味着马家在黑白两道的人脉和势力不少,马世龙依然只是局限于在学校里打打闹闹,当然算得上是纨绔子弟的良民了。
这样的纨绔子弟要真的去玩音乐,到也算给其他人让出了一个政府公务员职位,减少了国内的就业压力。
赵安有些戏谑地想着,至于和马世龙组建乐队,这种事情赵安真是没有什么兴趣……不过,某个人现在是不是也已经开始往这条路上走了?
“组建乐队就算了……这首歌,只是给你拿去追女孩子的。”热门的流行歌曲每年都会诞生许多,十多年时间,积累在赵安印象中有太多太多,赵安没有想过要成为什么流行歌曲天王,否则倒是大有可为。
重生者的优势实在太大了,尤其是有备而来,赵安心中也有着许多计划和雄心勃勃的蓝图,那些跃跃欲试的念头也时不时地在心中跳动着,但是他按捺的住,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干什么……最重要的是,赵安依然保持着警惕,他在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等待着某些东西对他人生的干预。
“你觉得追李清歌怎么样?”马世龙犹豫了一下问道。
“死心吧,李清歌对这种没有兴趣,在她眼里,男人要么脑袋要很厉害,智商要高。要么就是身体要厉害,体育或者武术要是佼佼者,否则的话她是不会当回事的……什么音乐艺术这些在她看来都是毫无意义的东西。”赵安顿了顿,笑道:“不过,如果你玩游戏厉害的话,她也是愿意和你做朋友的。”
“切,我就这么一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更何况还是一朵玻璃渣做的花,扎手。”马世龙看着手里的歌,十分满意,哼唱了起来:“我会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嘿嘿,这样的歌,我不敢说会有多流行,但是要追女孩子真的很有效,你想想,一个弹着吉他英俊帅气的男孩子,对着女孩子唱这样的歌,她能抵挡的住?”
赵安交给马世龙的是光良的《童话》,用来和马世龙交换他家里收藏的匕首,如果对于识货的流行音乐圈的人来说,这首歌和曲谱的价值很显然是远远超过这把匕首的,但是赵安在这段时间和马世龙的接触来看,马世龙这个人毛病不少,但却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一首歌,算不得什么。
“你找李清歌试试?”赵安挤了挤眼睛。
“你别逼我!”马世龙一拍大腿,怒道,“你以为我真怕她啊!”
“你去试试!”
“去就去!”
最后一节课后,班主任宣布放学,等着班主任离开,马世龙背着吉他来到了教室门口。
“李清歌,我给你唱一首歌!”马世龙堵住了教室门口,对着正在的李清歌说道。
“忘了有多久……再没听到你……”
短暂的前奏,淡淡的忧伤,低低的男声响起,优美的吉他旋律,回荡在高中校园里。马世龙低着头,认真地看着吉他,手指拨动着,飘扬的乐声让疲惫一天的同学们顿时感觉到了一丝舒畅。
尽管旋律并不轻快飞扬,好听,却让人舒服。
“傻逼。”李清歌抬起腿,一脚就踹在了马世龙的大腿上。
马世龙惨叫一声,吉他顿时砸在了地上,吉他弦发出沉闷嘈杂的声音,顿时将刚才歌声带来的美感驱散的无影无踪。
“李清歌,你这臭小娘……”
马世龙站起来骂道,李清歌,已经头也不回地下楼了,那高挑的身影,投下长长的影子,却是无比潇洒。
“其实她喜欢周杰伦的歌。”赵安拍了拍马世龙的肩膀,同情地说道。
“你不早说?周杰伦是谁?”马世龙皱了皱眉说道。
“以后他就会火起来的……今年就会很火吧。”赵安不是很清楚地说道,周杰伦今年年初在台湾发行了第一张专辑,在大陆这边也算小有名气了,只是马世龙不清楚也很正常,毕竟高三了,就算再怎么不认真学习,也没有太多时间去关注这些东西。
“你多给我写几首歌,让我比他火!”马世龙显然被李清歌气昏了头。
赵安想了想,要比周杰伦还火……那他得拿出多少歌来啊,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马世龙还是比周杰伦帅一点,高一点,而且普通话很标准,吐字清晰。
不过赵安现在可没有时间给马世龙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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