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是被拦腰斩成两半,要么是头身分家,四肢难全。看得人寒毛直竖。
但是邬琅身上有一种魔力,鲜血飞溅到他的脸上、身上,并不让人觉得可怖,反而他带动着所有士兵不知疲倦地拼杀。看着他在前头所向披靡地开路,几乎没有士兵会不感到激奋和热血。
什么将带什么兵,玄甲军素以其盾兵的铜墙铁壁闻名,但是军中最厉害的还是攻击军阵,一环又一环,环环相扣。
邬琅发狠,只有五万人而且人数越打越少的中路军只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久一路从位于北戎最南端的朗玛打到了中部城市旺开。
十月下旬,中路军只剩下了一万余人。他们离开旺开后,由邬琅带领,走小路,拐进了一座面积很小的镇子。
“清点人数、马匹、粮草、药品。”扎营后,邬琅下命令。
北戎的十月份,气温也开始像寒冷靠近。当时为了轻车简行,并没有携带大量棉衣,遭遇到这种天气,只能在攻破的城镇里征讨物资了。
扎营后,士兵们便开始围在一起烤火,架了锅烫酒。他们攻陷旺开后,在城主府内搜罗到不少好酒,邬琅全部用来犒赏将士们了。
在这种远离家乡,冰天雪地里,大概也只有酒能暖一暖心窝子了。
士兵们烫好酒,第一碗自然是要盛给邬琅的。邬琅其实不太嗜酒,但喜欢和杨记川喝酒瞎聊。办正事时,他几乎滴酒不沾,以免一不小心醉酒,误了大事。不过,大家热情高涨,他若推脱说不喝,士兵岂敢放开胆子喝?
邬琅端了酒,喝一口,吞咽过后,感觉像是吞了一团火下肚,胃里热辣辣的,有点想出汗。
他的视线在军营中逡巡一圈,感觉到了兵力的捉襟见肘。
中路军打到现在,还能有一万人,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当然这跟很多士兵跟随这他不要命地往前冲有很大得关系。这样前仆后继,视死如归,反倒在气势上压下了那些被豢养多年,战斗力远不如戍边军队的北戎内陆士兵。
但人总是会死,一场又一场战斗下来,消耗地不止是人命,还有各种后勤军需物资。
中路军已到这种地步,还没有人过来趁火打劫吗?
难道说,内鬼真的不在自己身边?
邬琅喝着喝着就感觉身边落下一个影子,邬琅侧目一看,闻锋端着酒罐直挺挺站在他右侧。
“站着干嘛,坐。”
闻锋便坐下了。
邬琅看到闻锋右脸上那道新鲜的疤痕,是攻旺开是留下的。若是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再辅以昂贵的药材,这张漂亮的脸蛋或许还能恢复原状,至少痕迹不会太明显。但是中路军打到旺开时早有点山穷水尽的意味,哪里还顾得上为这种不伤及性命的伤口浪费药品。故而,这道疤,估计要跟随闻锋一辈子了。
闻锋本哥一样成天张嘴吐不出几句话来,现下再加上这道疤,或许可以顶替薛棠,成为第二个止婴儿啼哭的角色。
“再打下去,我们很可能会死在北戎的某个城池下。你怕死吗。”
闻锋摇了摇头。
邬琅轻轻笑了下,“打仗不好玩吧。尤其是这种深入敌军腹地,情势瞬息万变的战场。”
闻锋说:“不,我觉得非常好。在您之前,我大商从未有人能进攻至北戎如此深入的地方。这是荣耀,后世万代都将会歌颂您。”
“那有个屁用。你人都死了,化为了一抔黄土。难道还能享受万人称颂的成就感?这是一种欺骗自己的虚伪说法。如果你的老师是这么教你的话,我觉得他只是想让你去战场上当滚刀肉。而你,还心甘情愿。”
闻锋眉毛宁把把的,有些疑惑地看向邬琅。
邬琅喝完手中酒,拍拍闻锋的肩膀:“你看看身后的士兵们,你觉得他们有几个是喜欢打仗的。不,要不是生计所迫,谁愿意来干这种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活。你看他们在战场上杀得奋力,你以为他们是享受厮杀?不,他们只是不想死。你看我,我殚精竭虑要灭掉北戎,难道是喜欢打仗?不,我只是在自保。越渐腐朽的大商,四周都是庞大的豺狼虎豹,然后它自己却并不愿意大力发展军事。这样再五年,再十年,不是被北戎铁骑踏平,就是被大齐攻陷。又或者被他们两方瓜分。皇帝孱弱,家不家,国不国。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战争是一种令人恶心,但又会刺激上瘾的东西。你还年轻,不要就此弥足深陷了。不然,我不放心。”
闻锋沉默着,他知道邬琅不放心什么,是不放心将来玄甲军到他手上,会变成一个彻底的战争机器。
邬琅随即又换了个话题:“和林正还没有结束冷战?”
闻锋一愣,偏过头去,似乎不太想进行这个话题。邬琅无奈,不想强迫他。
两人相对无言地坐了会儿,邬琅就进营帐了。
当夜,邬琅收到常山的密报。
独孤胜已苏醒,伤势正在治愈中。左路军现在一切正常,并未发现可疑人物。
邬琅缓缓呼出一口气,将纸条放在火烛上点燃。
他十指交叉起来抵在鼻前,思考着是继续试探下去,还是将增援左路军的一部分人马招回来。
但是内鬼就像他心里的一根刺,不拔掉的话就永远不会舒坦。
三日后,邬琅带着中路军绕过各种小路想要前往他们的下一站目的地,兴城。
但其实邬琅并没有打算攻占兴城,以他们的兵力也打不下来。他不过是带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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