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至极的表情。
盛易摆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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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正是蚊虫旺盛的季节,层岩叠嶂的深浅绿色包围着中央的一幢别墅,这幢别墅外表看起來很低调,然而那复古的价值上百万的雕花大门与令人刺眼的黄金看台,均表明别墅的主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有钱人。
位于淡蓝色调的宽敞主卧里,一个年轻的男子再次从睡梦中惊醒,梦中嗜血的男人狰狞的表情,还有一声声的“轩,轩!你是我的……”
“不是,我不是……”男子慢慢坐起身,他狭长的双眸下面是乌青的眼圈,显然睡眠很不好。
躺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外表英俊优雅的男人,此时他正眯着眼睛盯着自己昂贵的劳力士手表,闷闷道:“轩,你还真是准时,每天凌晨五点惊醒。”
“不要这样叫我。”尉迟轩低敛着眸子下了床,淡淡道:“我去做早餐。”
枯燥无趣的日子让他跟着英姨学了一手还不错的厨艺,中西风格都会一点,那个男人经常不在,而在的时候从不让他下厨。
男人果真皱了眉,长臂伸出來就扣住了他的手腕,“这些活不用你干,呆着就行。”
“我不能让你白养我,盛易。”
“我救你回來就是养着你,不然我就让你冻死了。” 盛易微微皱着好看的眉,凑到尉迟轩后颈处亲了一口。
尉迟轩有点不习惯地避开,“请不要这样好吗?”
“不要哪样?你睡都跟我睡了。”盛易意有所指道。
尉迟轩有点不耐,“是你硬要我睡这儿的,你不是要我帮你挡那些莺莺燕燕么?我们什么也沒做。”
“在她们的眼里我们可什么都做过了。”盛易唇角一弯,得意道。
“我不喜欢男人。”尉迟轩低着嗓子道。
盛易无所谓地耸耸肩膀,依旧风度翩翩,“我也不喜欢,只是我记得我在雪地里捡到某人的时候,他身上的吻痕告诉我那是一个男人留下的。”
“……”尉迟轩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推开他的肩膀走出了主卧。
盛易是在凌晨三点才被人送回家直接扔在床上的,所以他瞄了一眼劳力士手表,果断又躺出去闭了眼继续睡。
早餐只有尉迟轩自己吃,所以他只做了一人份的牛角面包与一杯卡布奇诺,一手面包一手配饮坐在阳光下享受美好的早餐。
尉迟轩眯着眼看着很遥远很遥远的山坡,盛易说在山的那头有一条非常古老的村子,村子里的人每家每户只有一个孩子,过年过节还会交换孩子到别人家去住,他们像是与世隔绝,和乐无比。
这幢别墅的后面其实就是尉迟家的主屋,只是尉迟轩从沒回去看过一眼,尉迟家的地下室很宽广,当时他摸黑逃跑,以为自己跑了很远,结果只是在绕圈而已。
不过后面有很高深的栅栏,无法过去,如果绕大路过去的话,从这儿到尉迟家大约需要二十分钟。
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不过当年那场大火如此猛烈,大概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死了。
如果不是碰到盛易,说不定真的会死。尉迟轩咬了一口牛角面包,如是想到。
盛易很少在别墅里住下,他似乎很忙很忙,经常在世界各国飞來飞去,估计呆在飞机上的时间比呆在家里还多,尉迟轩也乐得轻松,不必应付他及他的一大批纠缠不休的情人。
快到中午的时候门铃响起,尉迟轩整理了下衣领,过去开了门。
这种时候会响门铃的,无非是盛易的那帮狂热追求者。
门外是一个搔首弄姿的女人,她穿着性感野性的豹纹v领裙子,后背整个镂空,露出雪白娇嫩的背脊,脚蹬一双油光发亮的皮靴,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
“你就是阿易的爱人?一个男人?”那女人不屑地看了看他的胸膛,“扁平扁平的有什么好摸?”
尉迟轩喜欢给女人排号,反正那些个女人从不带重复的,这位已经排到199了,也就是尉迟轩应付的第199个女人了。
你叫得亲热是么,我比你更亲热!“易就喜欢我这样儿的,况且就你这样的穿衣品味,我看很难能讨他的欢心,不如你去整成我这个样子?”尉迟轩倚在门上半掀眼眸道。
“你!阿易可是给了我七百万的欢爱费,你呢,你值多少钱?”
尉迟轩头疼地扶额,“也不是很多,保守估计大概值两百多幢这样的别墅的钱吧,再说还有几个小岛以及数个国际公司的资产,哦对不起,我的数学不是太好,有兴趣的话您可以亲自问易。”
看着眼前这张淡笑的脸庞,199气愤地扭过身子拐着皮靴走了,尉迟轩拍拍沒有一点灰尘的手,哼道:“沒劲。”
孰料一转身便撞上一道坚硬的肉墙,盛易坏笑道:“怎样才算有劲?我去招惹些高难度的女人回來?”
尉迟轩睨了他一眼,“无聊。”
盛易在餐桌前坐下,忽道:“轩,你有沒有觉得喊我‘易’不够亲热?不如下次喊老公吧,來,先叫一声听听。”
尉迟轩开了一瓶顶级的红酒,慢慢啜饮起來,完全沒有理会盛易的想法。
盛易用遥控器开了电视,打开新闻台看,尉迟轩坐在一边低眸看着酒杯里的红酒,蓦地又想起了红酒与粘稠的血液混合在一起的那张脸,心脏猛地抽痛了一下。
盛易粘了过來,环过他的脖子道:“你说人为什么这么犯贱?越是把自己害得惨的人越是忘不掉?都四年了,你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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